“存保”为民营银行发展打基础好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8日浏览量:来源:人民政协报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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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金融保障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程度,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促进银行业公平有效竞争,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环节。《存款保险条例》反映了我国现阶段金融改革,尤其是银行体系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其有助于营造公平有效的竞争环境,为民营银行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国际国内各种挑战和风险明显增多,要维护金融稳定,实现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持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存款保险制度即将推出,这相当于为金融业加筑了第三道防线,避免不必要的金融恐慌,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发展。
我国银行体系是由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主导的,银行信用以国家信用为基础,预算软约束仍然存在,即使竞争失败,也有国家兜底善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打破这种预算软约束,银行能实现完全的企业化治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随着金融改革的逐步推进,以及民间资本的准入,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存款保险的推出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实现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民营银行的建立也会使大型商业银行的危机感增强,有助于提高银行业整体的创新水平,对银行业的市场化发展、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及服务范围的扩大有着积极作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保障了金融体系的高效运作,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值得一提的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是民营银行的一次发展机遇,将对大型国有银行的国家隐形担保转变成一种面向市场的保险制度,参保银行的地位是等同的。对公众来说,民营银行这种新生事物是陌生的。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储户们会认为大银行的经营风险更小,出现偿付问题的概率也会更小,因而将钱存进资金雄厚的大银行更放心。而在存款保险制度下,有了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偿付作保障,将钱存进大银行还是小银行对储户,尤其是小储户来说几乎没有区别,这无形中增强了公众对民营银行的信心,提高了民营银行的竞争力。
建立民营银行是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一环。作为大型商业银行的补充,民营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个人消费者、小微企业和“三农”,由于信用度不高,收入水平有限,这些客户往往被大银行所忽略。民营银行的建立使这些客户的金融服务体验成为了可能,民营银行的本土性决定其能与这些客户长期、密切地交流,通过识别客户特定的金融需求而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与产品,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因此小储户们可能会更加愿意与民营银行合作。
民营银行的发展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是相互促进的。存款保险制度提高了民营银行的信用度,为民营银行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民营银行的发展加剧了银行业的竞争,银行的危机感增强,对存款保险的需求也随之增加。要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
(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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