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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五大原则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浏览量: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佚名
  中国人民银行29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指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五大原则,坚持底线思维,促进其在可持续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首先,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报告指出,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金融创新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的,不能脱离金融监管、脱离服务实体经济抽象地谈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P2P和众筹融资要坚持平台功能,不得变相搞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其次,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报告认为,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一切金融创新,均应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央行对流动性的调控,避免因某种金融业务创新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增加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也不能因此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转化,进而降低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能力。
  
  再次,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报告称,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办各项业务,应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开办任何业务,均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出详细的制度安排。
  
  第四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报告指出,在线上开展线下的金融业务,必须遵守线下现有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资本约束。不允许存在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终止服务而仍按原约定期限利率计息或收费标准收费等不合理的合同条款。任何竞争者均应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不得利用任何方式诋毁其他竞争方。
  
  最后,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报告建议,抓紧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作者:王宇  王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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