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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发案达峰值 民间借贷将迎监管条例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9日浏览量:来源:人民网-银行频道作者:佚名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今天公布的统计结果显示,2014年非法集资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等大幅上升,同比增长两倍左右,均已达到历年峰值。对此,人民银行条法司王晋副处长透露,人民银行正在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拟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条例》将实现对当前大部分民间借贷活动的覆盖。
  
  人民银行目前正在牵头起草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规定业务规则和监管框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职责。
  
  《条例》将实现对当前大部分民间借贷活动的覆盖,对于不持有牌照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和个人,将按照《条例》和相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依法取得牌照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加强监管,对非法吸收存款、掠夺性放贷、以非法手段催收债务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建立完善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制度,加强对举报人的正向激励和保护。
  
  王晋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快《条例》的制定工作,推动《条例》早日出台。同时,推动完善和细化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代表人诉讼制度,更好发挥集团诉讼制度在保护非法集资受害者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对于《条例》何时出台,王晋没有透露具体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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