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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首次出手打击“非法私募” 多家机构被立案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浏览量: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作者:佚名
  北京正在进行一场全市范围内的打击“非法私募”专项行动,涉及范围较大,多家机构已被公安机关立案。
  
  “非法私募”是个新鲜词汇,对于违法违规的募集资金行为,过去的定性一般是“非法集资”或者“集资诈骗”。此次对于“非法私募”的打击,是私募行业监管当中的第一次。
  
  “非法私募的一种表现是以私募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但是,非法私募不仅仅有非法集资这一种形式,还有其他形式。”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黄嵩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监管主体明确、监管办法出台以及形势发展需要,是监管层对“非法私募”出手的主要原因。
  
  私募行业在中国经历了一个迅猛发展的时代,2000年前后“全民PE”大潮,私募基金急剧增长,质量良莠不齐,谁来监管、如何监管却一直没有明确。
  
  2013年6月,中央编办下发通知,明确由证监会负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具体负责登记、备案和自律监管。换言之,私募基金的监管主体之争宣告结束。
  
  2014年初,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对登记备案做出详细安排,私募基金备案正式启动。经过半年时间,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3500多家,管理基金规模近2万亿。其中私募证券基金占三分之一,股权基金占三分之二,另有少数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基金。
  
  2014年8月,证监会正式推出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监管终于“有法可依”。
  
  截至5月末,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基金管理人数量,已经超过12000家。登记备案不同于核准、批准,基金业协会只是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自己提供的信息进行公示,并不对备案信息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所以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事前不设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却更加严格。
  
  今年1月,证监会在证券期货行业启动“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即“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其中一个检查重点,就是私募机构。另外还包括券商、期货公司,以及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根据安排,检查分为自查、抽查和整改3个阶段,5月底前全部完成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国务院。
  
  “在检查中,我会发现有个别机构或其合作对象涉嫌从事非法私募活动,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其中,中金信安、中金赛富、中投金汇、山西和利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华兴泰达正在调查中。”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上周表示,基金业协会、北京证监局会同北京市金融局等多家单位,已于5月26日正式启动了全市打击非法私募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目前而言,具有五类特征的私募将受到监管打击,包括未依法登记备案,或借用登记机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公开向社会大众宣传推介;承诺保本保收益;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采用“飞单”方式进行销售。
  
  北京一位私募人士对本报表示,近半年以来北京金融局对非法私募、非法集资给予极大关注,一个原因就是违法案件太猖獗,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涉案金额就达数百亿元。另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部分私募基金已经开始在宣传策略上有所收敛,预计监管机构对非法私募的打击可能很快将扩大到全国范围。
  
  31日消息,周末有市场传闻称汇添富基金的齐东超被上海证监局调查。经核实,齐东超去年春节已从汇添富基金离职,目前为巨杉资产投资总监。
  
  四家机构涉非法私募被立案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透露,中国基金业协会、北京证监局近日会同北京市金融局、市工商局、公安局等多家单位,正式启动北京市打击非法私募活动专项整治行动。证监会发现有个别机构或其合作对象涉嫌从事非法私募活动,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其中,中金信安、中金赛富、中投金汇、山西和利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华兴泰达正在调查中。
  
  非法私募活动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未依法登记备案,或借用登记机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二是公开向社会大众宣传推介;三是承诺保本保收益;四是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五是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采用“飞单”方式进行销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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