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民间融资风险向银行体系扩散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9日浏览量:来源: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金言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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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各地多发的诈骗客户存款案件,银监会6月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家银行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但实事求是地说,在当前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猖獗的外部环境下,银行要独善其身恐非易事,必须各方共同努力、综合治理,才能彻底遏制住这类案件的发生。
防范存款诈骗须综合治理首先,现在的存款诈骗往往与形形色色的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交织在一起,隐蔽性强、潜伏期长,通过常规手段很难发现。回顾去年以来媒体报道过的多起存款“不翼而飞”事件,绝大多数都和非法集资有关,而风险的暴发也无一例外的是由于最终用款人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比如根据检察机关公布的情况,在去年底发生的杭州联合银行存款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邱爱玉等人诈骗的近亿元资金就是被用来偿还民间借贷。
再者,不法分子抓住社会公众绝对信任银行的心理,挖空心思编造各种“高息存款”“贴息存款”的故事,把非法集资与银行存款业务或理财产品销售捆绑在一起,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在具体手法上,更是无所不用其极。比如有的不法分子穿上和银行员工相似的工作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在网点周边兜售非法的投资产品,屡屡得逞。
还有的不法分子瞄上了一些酒企的“存款卖酒”业务模式,利用这种业务往往异地操作、银行和企业之间信息不畅的漏洞,先合谋伪造银行印章,编造假存款合作协议,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到公司上门开户,获取公司有关开户所需资料和印模,然后私刻假印章,伪造开户资料,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使用假印鉴将存款全部转出。
第三,在这些诈骗案件中,受害人有意无意的配合成为不法分子得逞的重要因素。比如在杭州联合银行的诈骗案件中,受害人都与不法分子签订了账户不开通短信提醒业务、不开通网银权限、一年内存款不挪作他用、不查询、不对在银行工作的亲人朋友提及等“六不”承诺书,导致其对存款短期内即被转走浑然不知。在石家庄的存款诈骗案件中,受害人根据不法分子的要求设定统一的网上银行密码,使账户安全防范形同虚设。
更有甚者,民间借贷双方联手设局向银行转嫁风险。根据媒体报道,在河南南阳警方侦破的一起诈骗案件中,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不是直接将借款转账给用款人,而向借款人提供了自己公司的一整套开户资料,让借款人在银行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再开具一个账户,之后配合借款人通过网银完成借款的划转。此后,由于借款人资金链断裂无法还款,出借人就以自己未另开账户、未取款为由向银行索赔,自导自演了一出存款丢失的闹剧。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目前各种所谓存款“丢失“的事件情况错综复杂,本质上是外部民间融资风险向银行体系扩散的体现。对此,必须进行综合治理。作为银行一定要珍惜信誉,从严治行,采取雷霆措施加强内控,加强对客户的提醒和保护。而公众也要擦亮双眼,远离非法集资,千万别相信所谓“熟人”的蛊惑和各类非法存款中介关于“高息”的虚假宣传,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银行业务。政府和司法机关则要严厉打击各种诈骗客户存款的行为,用法律的权威震慑不法分子。
(本文作者介绍:一个不资深的金融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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