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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互联网金融加把“安全锁”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6日浏览量:来源:石家庄日报 作者:佚名
  市场期盼已久的有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文件终于出台,各种大热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都有了明确的监管部门。
  
  十部委联合出手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此举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最直接的受益点便是:提升了互联网金融理财业务的安全度要求,有望打造一个更加安全可靠的互联网金融环境,使民众的互联网金融理财活动获得更多服务与保障。
  
  其一,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从业资质得到明确,有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职责也划分清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也就是说,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除了需要具备金融业务资质,符合金融行业的相关从业要求外,还需要受到电信主管部门的监管制约。如此,互联网金融机构必须满足互联网与金融两大领域的准入标准,受到两方面的有效监管,民众在选择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行为时,也可以从更多角度对其进行考察验证。双重监管,无疑有助于提升互联网金融的规范性、安全性。
  
  其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提出,进一步加强了对客户资金的安全保障,也有效降低了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资金存管风险。如果客户资金由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长期存管,一旦其内部出现管理漏洞或者资金周转不畅,极易使客户资金遭遇风险,甚至造成客户无法挽回的损失。对此,《指导意见》称,“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这在当前许多民众对互联网金融仍然心存疑虑的背景之下,可以大大降低互联网金融的资金存管风险,并极大鼓舞民众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投资信心。
  
  其三,以往,互联网金融机构常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风险提示不明显,以及只顾招揽客户但缺少对投资者的指导和保护等问题,甚至还存在网络与信息安全隐患,易导致客户的账户信息及资金被盗取挪用。对此,《指导意见》中要求“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这样一来,民众在进行互联网金融理财时,便能够更加真实充分地掌握获知相关信息及投资风险,避免投资者在对互联网金融尚未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就稀里糊涂地登上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之船”。
  
  随着“互联网+”战略的不断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全面快速发展乃是大势所趋,因此,提升互联网金融安全保障水准、完善互联网金融体系已成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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