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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典协为企业“请示”税收扶持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4日浏览量:来源:中国商报-中国商网作者:王菁菁
  继“典当风险补偿基金”顺利进入申报实施阶段后,合肥市典当行业协会又将工作重心之一放在了为典当企业争取税收扶持政策上。据悉,前不久该协会已将诉求与建议提交至相关监管部门,目前正处于努力争取阶段。
  
  中国商报记者从合肥市典当行业协会方面了解到,由于典当行“金融机构”的身份不被税务机关认同,使得在税收征管环节上,典当行无法享受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在行业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典当行税负过重的问题日渐严重。鉴于此,从去年年底起,合肥市典协便开始着手了解企业诉求,通过前期走访调研、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后形成建议,并向当地商务部门进行了提交。而由于税收政策所牵涉的部门较广,今年6月,由安徽省商务厅牵头,并联合省国税、地税主管部门召开的座谈会在合肥举行。会上,合肥市典当行业协会再次以文件的形式,提出了《关于典当企业适用有关税收政策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据悉,在这份“建议”中,合肥市典协认为,在本息均无法收回、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典当企业仍然要确认收入,缴纳流转税及企业所得税,企业负担过重;同时,典当企业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加重了企业的流动性风险;此外,典当涉诉案件诉讼期限长,风险资产判决后执行难,损失认定难,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过重。而造成典当企业上述困境的主要症结,协会认为则在于税务机关不认可典当企业的金融机构身份,典当企业不能享受金融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此,该协会在“建议”中提出了5点请求,包括请求税务机关将典当企业认定为金融企业;请求税务机关批准典当企业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政策,按规定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允许所得税前扣除;请求税务机关批准典当企业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请求税务机关批准典当企业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政策,执行《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以及建议免收典当企业在绝当房地产当物处置时,垫付的土地增值税等税费。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典协提出的企业涉税政策问题已得到了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前,安徽省政府拟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典当行业的实施意见》,目前已进入草案征求意见与修改阶段,有望不久后出台,而有关典当涉税政策也已被纳入草案中。(记者王菁菁)
  
  (来源:中国商网—中国商报典当融资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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