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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发布通知 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事项进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4日浏览量:来源:金融时报作者:李国辉
  中国政府网1月13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事项的通知,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中涉及到银行账户业务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具体规定。
  
  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通知指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银行应积极应对证照变化对审核客户资料的影响,通过柜台查验、登录全国或地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实地查访等方式,对客户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构建可靠、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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