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规范化渐行渐近 央行多举措监管P2P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4日浏览量:来源:和讯名家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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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随着民间借贷风险不断积聚,国家对民间借贷的的规范和整顿开始不断升级,先是14部委联手打击非法集资,此外,央行相关负责人也在多个重要场合表示,要力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出台,加强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及其放贷业务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活动。随着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有法可依”渐行渐近,民间借贷规范化的方向是怎样的?P2P,小贷公司等民间借贷平台将面临怎样的影响?
民间金融规范化渐行渐近
近年来,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问题日益突出,这种“黑色经济”出现了断崖式下跌,各种跑路潮频现,以e租宝、泛亚为标志的大案要案频发。据不完全统计,投资理财类非法集资案件占全部新发案件总数的30%以上。非法集资假意迎合社会公众对个人资产保值增值的理财需求,犯罪手法不断升级,泛理财化特征明显。
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1%、57%、122%,达历年最高峰值,跨省、集资人数上千人、集资金额超亿元案件同比分别增长73%、78%、44%,特别是以e租宝、泛亚为代表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几百亿,涉及几十万人,波及全国绝大部分省份,规模之大、膨胀速度之快前所未有。
在此背景下,央行力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下称《条例》)出台,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化,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依法合规经营是解决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频发的关键举措之一。
在此背景下,央行力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下称《条例》)出台,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化,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依法合规经营是解决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频发的关键举措之一。
平安证券分析师认为,《条例》的出台将有助于统一监管标准,通过规范相关业务降低金融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定义,将变化多样但本质趋同的借贷方式都纳入统一管理规范之中。已经嫁接多种传统金融类型的变化多样的P2P也被监管层所发现,并在逐步规范。
央行相关人士透露,今年下半年将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对民间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和民办教育、地方交易场所、相互保险等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
“民间借贷长期游离于正规金融框架之外,缺乏法律规范和有效监管是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宋一欣表示,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作为多层次信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进一步规范。
去年8月,央行牵头起草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拉开了规范民间金融尤其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序幕。央行方面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推动《条例》早日出台。
去年8月,央行牵头起草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拉开了规范民间金融尤其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序幕。央行方面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推动《条例》早日出台。
据了解,《条例》在监管对象、准入机制、经营规则和行业底线等方面予以明确,如《条例》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规定业务规则和监管框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职责。
对小贷公司应提高进入壁垒
央行表示,由于民间借贷长期游离于正规金融框架之外,缺乏法律规范和有效监管是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量以放贷为业的组织和个人,没有受到恰当的法律规范,缺乏与放贷业务实质相统一的市场准入和业务经营规则,导致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突出,甚至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红线。二是有关部门因缺乏明确的监管依据和监管规则,难以对放贷业务进行全面有效监管,不利于非法集资案件的预防和早期发现。
目前,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的放贷行为,已有规范并受到相应监管。但是,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多数非存款类贷款人,正面临法律规范缺位、法律地位不明等问题,亟待解决监管空白的问题。
“应严控小贷公司的无序发展,提高进入壁垒,对资质、风险承受能力等不达标的小贷公司,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对其发放营业执照。”民生证券宏观研究员李奇霖表示,对市场内的小贷公司,要在资金来源与使用、风控等方面加强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实施警告、暂停营业等行政手段,迫使其整改。最后,对于小贷公司及其管理层跑路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惩罚力度。
“中国金融体系中,民间借贷监管相对薄弱,比如小贷公司,某些贷款措施不是特别规范,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条例》出台后可通过规范相关业务降低风险。”中国银行(601988,股吧)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宗良如是分析。
根据公开的征求意见稿,《条例》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规定业务规则和监管框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职责。同时,对目前民间借贷中涉及的重点问题,如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掠夺性放贷、不得以非法手段催收债务等作出规范。
同时,对目前民间借贷中涉及的重点问题,如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掠夺性放贷、不得以非法手段催收债务等作出规范,在民间融资领域划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开正门堵邪门,进一步筑牢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制度基础。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推动《条例》早日出台。
央行多举措监管P2P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事件频发,以“E租宝”、“泛亚”等为代表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对行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不可否认,P2P已然成为资产配置的方式之一。目前已经是负利率时代,把钱存入银行就只能等着贬值,而随着楼市、股市的风险系数逐渐加大,普通的投资者避而远之。宝宝类理财产品收益率一跌再跌,如今,P2P凭借着巨大的行业优势成为新生代“理财网红”。
然而,近年来传统非法集资从线下向线上发展,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幌子实施非法集资;此外,互联网金融相关业态的非法集资风险也充分显现,其中以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最为突出。
针对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非法集资案件频发问题,央行近期采取多措并举,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依据职责配合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一是牵头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网络借贷平台不得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推动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此外,央行还加强了支付行业监管,并成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账户信息查询工作,专门组建“互联网涉众型可疑资金监测分析工作组”,优化非法集资监测分析模型和分析工具,配合做好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
央行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细化要求、丰富手段,加大力度,配合做好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严格执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加强互联网资金流动的全方位监测;要求从业机构有效识别客户身份,加强主动监测和可疑交易报告;修订非法集资监测指标和模型,探索建立非法集资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通过“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等多种形式普及非法集资风险辨识和防范知识,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此外,推动行业自律规范,引导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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