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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办变“局”进行时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浏览量: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谢水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获悉,东部一省级政府正启动省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其中一项,即对省金融办进行组织架构调整。
  
  详细而言,即在该省政府机构限额内,将省政府金融办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厅级,挂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
  
  也就是说,金融办变成了局。
  
  这是东部某省省金融办系统机构改革透露出的又一信息,其实,早在9月底,东部某省一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曾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关于当地金融办是否会改挂“金融监管局”牌子时表示:“有此考虑,且也有调研,但具体时间表还需要上级来确认。”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东部某省省金融办,至截稿之时,未获明确回复,只是要求记者联系当地宣传部。但另有东部某省省金融办人士透露,听说要挂牌,但时间未确定。
  
  而金融办改革,多地此前也有相关变“局”的信息披露。
  
  有公开信息显示,10月10日,深圳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在市金融办加挂地方金融监管局牌子,对当前相对分散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能进行整合,进一步分离发展和监管职能,补齐监管短板,切实履行好中央交由地方负责的各类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交易场所等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
  
  多位地方金融监管人士表示,这其实是地方金融办监管职能的一场调整。相比金融办,金融局的监管职能范畴要宽泛,比如拥有执法权,编制名额更多等。
  
  一位地方政府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到省政府直属机构,主要有三大变化。首先,直属机构的权力更大,从原来的社会服务机构上升为具有国家管理权限的部门,级别更高;其次,一般来说,直属事业单位财政是半自筹半拨款,直属机构由上级拨款;第三,直属机构的编制名额更多。
  
  至于由金融办挂金融局牌子的调整,上海金融监管人士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更清晰地指出,金融办变成政府直属部门,独立性更强,拥有行政权力,可以对类金融机构进行准入、监管和处罚,具体可以参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前金融办主要职能是协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此前,包括北京、武汉、广州、上海浦东、温州、四川等多个地方已经设立了金融局。
  
  早在2009年3月,北京市成立了金融工作局,官网显示,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是负责促进本市金融发展、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建设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多位地方金融监管人士认为,由金融办挂金融局牌子,未来是个大趋势,很多地方都会跟进。
  
  中部某省金融办人士就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可能也会这样改,具体还没有定,继续观察,看具体成效后再跟进。
  
  但类金融监管除了完善地方金融办的监管功能外,还有其他还有待解决,比如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需要法律完善,使得地方金融办以及其他监管行为可以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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