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大普惠金融”的探索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4日浏览量: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作者: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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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表明,金融发展初期,低收入与高收入群体收入差距会扩大,但金融发展最终会缩小收入差距,实现“门槛跨越”。因此,需厘清区域金融发展的长期、短期关系,在长期坚持金融创新发展的过程中,抓住时机推进大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建立更加平等、开放、便利的普惠金融体系十分紧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鼓励发展绿色金融。将“大普惠金融”理念融入金融发展规律中,构建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大普惠金融”体系,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经济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正确理解“大普惠金融”的内涵
传统普惠金融主要针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群体等,覆盖面不足。随着世情国情深刻变化,普惠金融内涵正朝着更具普惠性、公平性的方向拓展。
(一)更加注重精准发力。大普惠金融不是“撒胡椒面”,需结合各地经济社会需求和人文地理特征精准发力。一是精准定位服务对象,分块、分类集中力量解决好服务对象问题;二是精准明确服务策略,坚持“量体裁衣”,确保服务有效到位;三是精准落实服务举措,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更加注重可持续性。大普惠金融更加注重“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强调在惠及服务群体的同时惠及金融机构自身,实现经济社会的帕累托优化。每个细分金融制度和机制设计都要实现多方共赢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好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使之能够主动有效地长期服务相关群体。
(三)更加注重提供“造血式服务”。大普惠金融包含扶贫等内容,但其本质不是“输血型金融”。“输血型金融”拖累金融机构,弱化服务群体,注定不能长久。大普惠金融发展应发挥金融机构的信息、渠道、细分专业优势,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增强服务群体的造血能力。
(四)更加注重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为大普惠金融发展增添了新活力,激发了小微企业、脱贫致富、科技创新、绿色环保等领域的金融需求。金融机构应积极借助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拓展普惠金融服务领域,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五)更加注重风险防范。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大普惠金融发展要站在国家安全的高度,在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和违法金融行为的前提下,建设适合各区域实情的大普惠金融生态。
重庆“大普惠金融”发展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在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的推动下,重庆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完善民生金融体系,从创新创业、小微金融、扶贫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方面对“大普惠金融”建设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完善大普惠金融组织体系。构建包含社区银行、涉农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的300余家新型农村金融或类金融机构,丰富惠民惠农金融组织体系。创建近900家“村级便民金融自助服务点”和城市“社区金融便民服务点”,贴近基层服务百姓。
(二)提升居民的金融服务获得感。引导金融机构在农村和贫困地区布放ATM超1万台、POS机超15万台,基本实现辖区乡镇全覆盖。依托支付清算系统,企业、个人征信系统等拓展便民利民金融功能。支持地方法人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接入数量居全国前列。
(三)创新助创助农助小金融举措。创新个人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截至今年6月末贷款余额达36亿元,支持3万余人和100余家微型企业,向790户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7.2亿元。在全国率先试点农村“三权”(含农村居民房屋产权、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抵押贷款创新,截至6月末累计发放贷款超750亿元。
(四)大力健全金融精准扶贫机制。加强财政金融联动,对金融机构向重庆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投放贷款、布设机具等行实施财政奖补,截至今年6月末重庆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贷款余额2508.7亿元,同比增长13.5%。推动金融机构通过直接支持、产业带动、项目惠及等方式精准扶贫,6月末重庆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累计投放800多亿元,惠及服务建档贫困人口292万人次。
(五)稳步推进绿色金融和科技金融创新试点。率先全国试点碳排放交易和排污权交易,累计完成交易超过4亿元。率先全国试点将4类环保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推进绿色信贷发展,6月末绿色信贷余额占全市贷款余额比重达6.7%。创新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金融集团、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6月末重庆科技金融信贷余额近2400亿元,同比增长14.2%,占全市贷款余额8.96%。
(六)有效实施普惠金融风险防范工程。强化农村支付服务风险防控,依托惠农支付服务系统,筑牢“防火墙”。开展银行卡信息泄露风险排查,建立银行卡信息泄露风险排查问题管控清单。规范引导互联网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继续推进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推进互联网金融业反洗钱监管制度建设,加强对网络支付机构等反洗钱义务机构的监管。
对推动发展“大普惠金融”的思考
(一)处理好缩小收入差距的长短期影响。研究表明,金融发展初期,低收入与高收入群体收入差距会扩大,但金融发展最终会缩小收入差距,实现“门槛跨越”。因此,需厘清区域金融发展的长期、短期关系,在长期坚持金融创新发展的过程中,抓住时机推进大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一是坚定改革发展方向,树立金融发展促进收入分配公平性的长期目标。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视察重庆时强调,要“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金融的长期发展,要扎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和风险防控摆在核心位置,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发挥金融发展对缩小收入差距的推动作用。
二是实施金融惠民战略,促进收入分配在中短期更加公平合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提出的“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都要注重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中短期须建设“大普惠金融”体系,改善民生金融服务,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惠民精准度,推动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创新小微、绿色、创业、农村、科技等细分领域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帮助城乡弱势群体公平地获得金融服务。
(二)处理好“普”与“惠”的关系。一是以“普”为出发点,坚持普遍参与和普遍服务,强调金融发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协调发挥好市场和政府作用,调动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性,让所有群体机会平等、价格合理地享受金融服务。进一步构建完善城乡一体化的银行、证券、保险、贷款公司、社区或村级金融服务点、第三方支付结算、个人与企业征信等普及城乡的便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二是以“惠”为落脚点,细化大普惠金融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使所有参与群体受益。针对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区域发展不均衡特点,优化新型大普惠金融业态布局,完善“金融+财政”联动机制,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城镇金融服务效率。
(三)处理好“促”与“稳”的关系。一是“促”创新,鼓励构建大普惠金融服务新机制新模式,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构建激励相容机制,完善普惠金融发展指标体系,加大对地方发展大普惠金融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考核力度,分类、分区域、有重点地促进缩小收入差距、增加居民收入、增进社会福祉。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利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整合税务、环保、能源、工商等信息流,减少信息不对称。
二是“稳”根基,健全与大普惠金融相适应的法律和监管体系,加强风险防范。根据各专业性金融功能,出台针对性制度法规,构建约束机制。将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协作机制全面延伸到地方,促进大普惠金融发展和监管。完善大普惠金融风险规制,探索将大普惠金融各专项行业管理和监管分开,创建专项管理协会,强化对各专项业务和服务的监督引导。
(作者为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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