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部委构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政策体系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9日浏览量:来源:经济参考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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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记者从国家海洋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和“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战略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海洋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了解到,《意见》涵盖了银行信贷、股权债券、保险保障、多元化融资渠道、投融资服务体系和政策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各个金融领域支持的重点和方式,开展试点示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任务,基本构建了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政策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对海洋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均有涉及,并以分业施策为原则,提出了一些重点支持的领域。例如,在银行信贷服务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优化信贷投向和结构,加大对规模化、标准化深远海养殖及远洋渔业龙头企业、水产品精深加工和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坚持有扶有控,重点支持列入“白名单”并有核心竞争力的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加快推动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电子信息服务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积极开发适合滨海旅游、海洋交通运输业、港口物流园区等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指出,此次发布的《意见》是国家首个金融支持和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综合性、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国家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和加强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等系列重大部署的重要举措。《意见》的发布实施,对于增强金融服务海洋领域实体经济能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王宏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这种高度依赖海洋的开放型经济形态还将长期存在并不断深化。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战略部署,发展海洋经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任务,海洋经济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开发、利用、管控海洋能力的重要标准”。
王宏指出,“总体来看,目前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仍存在市场基础较为薄弱、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风险分担还不健全、融资渠道相对有限、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海洋产业信息不畅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改进和加强金融服务,加快推动海洋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我国海洋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加快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针对“海洋领域投入资金分布不均衡”等问题,《意见》提出具体措施:首先,是银行信贷方面,设立专业的海洋金融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事业部,依法合规组建金融服务中心或特色专营机构。其次,是鼓励涉海企业发展股权、债券融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成熟涉海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融资。再次,是有效利用其他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海洋工程装备企业、大型船舶企业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在风险防范方面,《意见》提出三项具体措施:一是海洋渔业保险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海洋渔业保险给予补贴。二是海洋特色保险产品方面,探索建立海洋巨灾保险和再保险机制。三是保险投资方面,鼓励保险公司设立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对海洋产业的投资。
王宏还强调,此次《意见》发布后,国家海洋局将与人民银行和各有关部门一道,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加强金融、产业等政策协调配合。二是加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建设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金融业与海洋领域对接时信息不对称、产品不匹配等问题。三是加大对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探索创建以金融支持蓝色经济发展为主题的金融改革创新,集中优势资源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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