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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例“套路贷”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9日浏览量:来源:正义网作者:佚名
  7月17日,经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达川区公安局依法对实施“套路贷”的周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这是四川省批准逮捕的首例“套路贷”案件,该案件涉及全省各地被害人十余名,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系安徽人,2018年以来纠集5名安徽同伙来到四川,组成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的犯罪团伙,在微信上以虚假的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以及“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等诱人条件打广告借款,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的心理,通过一步步地设套,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下不利于被害人的借款合同,制造“证据链条”,不主动告知借款人还款途径,不主动提醒还款时间,造成借款人违约,还款期限一到,随即私自将贷款人的车辆开走,要求贷款人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及停车费、拖车费等一系列的费用,才能将车辆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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