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王勇: 银政合作需稳中求质
目前,各地方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政策指引下,都在努力打造各地方经济的升级版,进而推动各地经济转型升级。鉴于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以及下半年重点项目有望拉动经济增长的发展趋势,新一轮的银行与地方政府间的银政合作正迅速升温。不过,笔者认为,当下,各地在经济转型升级中,银政合作需要做到稳中求质。
在金融创新中各取所需近些年来,银政合作作为金融创新和银行业改革不断深入的产物,在各地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特别是在2008年-2009年期间,各商业银行频繁与地方政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进入2013年年中后,银政合作更是在各地迅速升温、遍地开花。如6月8日,中国平安集团与青岛市政府签约,双方拟在民营企业上市、金融服务、国企改制重组、股权投资、金融新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地产经营开发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中国平安将充分发挥集团整体协同效应,预计未来三年将投资500亿元支持青岛发展。6月13日,中国平安集团又与昆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预计未来三年拟投资800亿元支持昆明发展。同时平安集团计划与更多政府部门合作,预计投入资金将超过5000亿元。7月17日,中国建设银行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明确,在2013年-2020年期间,建设银行西藏分行将向西藏提供1000亿元以上的授信支持,大力支持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8月6日,中国农业银行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农行将为后者提供2500亿元的贷款,支持上海城镇化建设、自主技术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自主品牌建设、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公共服务和宜居城市建设等。
当下,银政合作如此受青睐,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基本上一拍即合。就商业银行而言,通过银政合作,能够切实将地方党政的组织、资源的优势与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优势有机结合,紧紧抓住新一轮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全力在重点项目建设、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国际贸易融资和现代农业建设等方面为各地提供多元化、全方位、高效率的金融服务,共同推进各地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更重要的是,银行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找到了信贷项目,不仅能够尽快完成信贷任务,还通过扩大信贷盘子,暂时从数字上降低不良贷款比率。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部署后,地方政府就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掀起了新一轮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热潮。据悉,近期,江苏、安徽、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多个省市下发文件,或进行部署,或召开相关会议,要求各地继续加快“十二五”规划铁路、公路、机场的建设,做好与国家相关部门的衔接,并做好铁路、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储备,以促进投资的快速增长。
我们不难看出,上述项目建设无一不需要投入巨额资金。通过与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地方政府就能获取一定规模的信贷资金支持。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可以在制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整合计划、为国债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贷款、为国有资产的盘活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得到商业银行的帮助。
防控风险还需稳中求质但是,根据过往经验教训,银政合作最大的问题是容易引发商业银行潜在风险。主要原因在于:第一,银政合作前些年扶持过的如煤炭、化工、电力、交通、冶金、汽车等项目,未来有些恐怕需要关、停、并、转。而地方政府的出面参与,并不能降低这些项目的信贷风险;第二,从表面上来看,银政贷款风险较小,但实际上地方政府这种用财政收入以及政府其他收入进行担保的方式,可能会使财政投资的力度和方向发生偏差,增加经济运行风险和财政风险,而这样的财政风险又会弱化政府的担保作用,反过来加大银行信贷的风险;第三,银政贷款可能造成信贷结构失衡,大量的银行信贷资金过分集中在政府规划的大型项目中。比如一些地方打着推进城镇化的旗号,违背发展规律纷纷建设高标准的新城新区,将带来耕地大量占用、资源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地方债务风险,这将会使信贷规模不断扩张,并将影响信贷资金的运用效率,从而造成信贷风险的不断加大。
综上所述,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地方政府,当前都需要在未来的合作中做到稳中求质,防范合作风险,确保合作的质量和效益。
首先,合作要遵循市场法则。虽然银行与地方政府签署了合作协议,但在具体项目合作方面,银行一定要遵循市场规律,严格按照信贷政策要求和市场法则强化信贷审核和监管,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坚决不予贷款。
作为地方政府来说,加快投资以及加快经济发展一定要量力而行,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切忌地方政府公司化运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切忌摊大饼,搞盲目扩张,甚至借城镇化建设大肆修建楼堂馆所,否则不光违规违纪,而且有可能形成大量逃废银行债务现象。
其次,寻求合作新模式。银政合作不只是贷款一种模式,银行可以在政府的参与和引导下,联合开发设计企业所需要的信贷产品。并且,在新的信贷产品使银行或面临较大风险的情况下,由政府出台风险补偿机制解决。同时,银行还可以开辟诸如投行业务等多个融资渠道,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并行。
除此之外,银行应更多关注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优质小微企业资源,借助地方政府的增信平台和信息优势挖掘产业链上优质的小微企业客户。这样,既能有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又能最大限度的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