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5年合约实际操作细则落地
8月30日-中国证监会周五在新闻发布会上证实了国债期货下周五(9月6日)正式推出的消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稍晚则在其网站正式发布了5年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这表明国债期货业务规则体系落定。
中金所在仿真交易期间及7月初均向市场征询国债期货交易合约的意见,市场反馈主要集中在交割结算风险与风险控制两方面。中金所对市场争议较大的几处条款做出修改,推出上述合约。具体改动体现在:
首先,提高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交割月前一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起,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提高至3%;交割月前一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起,交易保证金标准由3%提高至5%。
该处修改,中金所意在提高临近交割时的保证金水平,降低交割月合约持仓量,保障国债期货的安全平稳运行。
其次,从严设置交割月份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持仓限额,降低交割风险。合约上市首日起,持仓限额为1,0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5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100手。
再次,设置了最低交割标准。客户申请交割的,在同一会员处的有效申报交割数量不得低于10手。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同一客户号收市后的净持仓不得低于10手。
此项改进,则有助解决交割配对的问题和减小交割违约风险。出于成本等考虑,银行、期货公司都不愿为个人投资者几百万零散小量进行交割操作。
在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符合交割要求的净持仓进入交割。
规则最后还完善了国债交割中的差额补偿制度,规定卖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或者买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缴纳交割货款的,可以采取差额补偿的方式了结未平仓合约。
此外,充分考虑国债现货市场的流动性状况,在期现价差补偿的基础上,给守约方一定的流动性补偿。差额补偿金为期现价差加上合约价值1%的流动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