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迎来“自律”新时代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6日浏览量: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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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析人士认为,未来互联网金融将成为推动中国金融深度改革的最重要力量,而互联网金融最显著的实力和优势无疑还是创新。但要明确的是,互联网金融坚持创新的底线在于守住风险。因此,注重监管与创新并行,无疑是保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
即将过去的2013年被称作“互联网金融元年”。这一年间,互联网金融持续吸引产业界、投资界、学术界乃至监管部门的不断关注,更多机构纷纷加大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布局,P2P、众筹、网络小额信贷、比特币等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和概念层出不穷,一时间,互联网金融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
临近年底,互联网金融迎来发展重要事件——12月3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在京成立,其会员单位涉及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综合性金融集团、互联网公司、支付清算、P2P网络借贷平台等多个领域的75家机构。由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再加上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传统金融大鳄以及互联网金融巨头的加入,该专业委员会的设立,被业内人士视为互联网金融迈向行业自律式监管的重要里程碑。
据了解,该专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研究、交流以及行业服务、自律四大方面。首先是加强互联网金融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以及促进同业交流,并推动创新发展,为行业未来发展做出规划;其次是为会员单位经营和行业整体发展服务,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并为行业监管提供建议参考。另外,该专业委员会还有一个重要职责在于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自律组织,引导成员单位加强内控建设,提升防范风险和安全经营能力。
对于该专业委员会成立的意义,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王素珍表示:“互联网金融业务,是通过网络开展金融业务,互联网是渠道,金融业务是本质。因此,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监管部门的有效管理,同时也要依靠行业自律和内部协调,凭借行业协商机制引导市场有序、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对政府部门监管的有益补充,共同促进市场的发展。”
相关专家也表示,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相当于是第一个由金融监管系统主管的,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行业自律机构,可以作为管理层传递信息的机构。此专业委员会可以看作是一个缓冲带,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既可以很好地传导相关政策,又可以在监管还没有明确依据的情况下,避免直接监管带来的风险。
一直以来,风险管控都是金融业的核心,面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金融业态,风控监管必将是绕不开的关键话题。近两年来,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各种新的业务模式层出不穷,但与此同时,其问题也不断暴露,如网络贷款平台倒闭事件等,引起了各界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担忧。
相关专家指出,互联网金融涉及业务类型多样,参与主体众多,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和监管规则等都尚未明确,而互联网金融所涉及的资金管理、风险防范和信息安全保护等问题需引起重视。
就此,央行副行长刘士余日前也表示,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价,尚缺乏足够的时间序列和数据支持,要留有一定的观察期。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但同时绝不姑息欺诈、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能触碰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条法律红线。
刘士余还表示,央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将配合各级公安机关出重拳打击利用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促进正常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同时,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引导和支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完善管理。
就在业界广泛关注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时,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并要求就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等问题加强宣传,此《通知》的下发也被业界评价为规范互联网金融的重要举措。
“在我看来,未来互联网金融将成为推动中国金融深度改革的最重要力量,互联网金融肯定会进一步向纵深方向发展。而互联网金融最显著的实力和优势无疑还是创新。但要明确的是,互联网金融坚持创新的底线在于守住风险。因此,注重监管与创新并行,无疑是保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来自工行的分析人士表示。
目前,在政策监管上,业界对于怎样监管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可以先发展、再监管,二是创新协同监管,三是设立新机构,进行专门监管。相关分析人士指出,不论采取哪种监管模式,行业自律都是较好的尝试。行业自律包括:互联网金融要有普惠金融的理念,接受各界监督,强化风险管理,探索业务创新,助力小微企业,尊敬客户权利,支持信息共享等。因此,互联网金融进入“自律”时代,无疑是行业走向更规范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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