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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民营银行的三个战略性问题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3日浏览量: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夏 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从而进一步明确了成立民营银行和金融对内开放的金融市场化改革方向。这是对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简称“金十条”)“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的继承和进一步肯定。如果稳妥推进、实施方案得当的话,此举无疑会激活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和增加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就在“金十条”颁发不久,许多地方政府和民营企业纷纷闻风而动,摩拳擦掌提出了各式各样的所谓民营银行的建议乃至方案。目前,工商总局已经批准了一些“银行”的预登记。对此,本人认为,对这两个文件不仅应当结合起来看,还要结合银行业监管较严的特点来看,在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热议当中,必须冷静、理性地思考,厘清其逻辑起点、进入重点和发展路径三个战略性问题。
  
  起点是解决金融宽度,而不是解决金融深度问题
  
  根据金融发展理论,金融功能发挥一般用两个维度来衡量,一个是金融深度(FinancialDepth),一个是金融宽度(FinancialBreadth)。前者主要是体现在金融资产的数量增加,后者则体现在企业与居民在经济活动中能够使用的金融服务丰富与便捷程度,即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美国学者麦金农最早在70年代提出M2/GDP指标,并且用它作为衡量一个国家金融深化的程度。尽管经过30多年的研究,用这个指标来衡量各国金融深化的程度并没有得到完全接受,但是M2/GDP与金融深度的相关性、共生性则是共识,并且在分析一个国家的金融发展问题上,往往还是运用M2/GDP比率作为核心参考指标。中国目前的M2与GDP比重大约在200%左右,创下全球新高,远高于美国的67%、欧元区的95%、日本的174%和英国的133%。从上述分析视角来讲,中国的金融深度无疑已经到了一个相当的程度。只不过这种以M2为对象计算的金融深度更多是依赖于信贷资金的规模,这一指标没有反映出中国金融产品单一、金融市场传统的特征。
  
  金融宽度主要是衡量市场参与者的类型复杂程度、金融产品丰富度以及金融消费者满足程度等方面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指标。当前对中国金融业关注最多、热议最多的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问题,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实质上是如何提高金融宽度的问题。
  
  增设一批乃至一大批民营银行,肯定会增加M2的规模,也一定程度上增强金融功能作用,这只是金融深度的进一步扩展。如果新生的这批民营银行适用的监管政策不变、经营范围不改、金融创新不够、人才支撑不足,仍然落入现行大多数商业银行同质化运营模式的传统套路,那么,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
  
  另一个需要关注的事实是,以银行直接融资为主体的社会融资体系已经发生巨变,新型投融资工具层出不穷,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量比重在2002年为91.9%,而这些年却一路下滑,2013年3月已经降到了42%。而信托贷款与债券融资从几年前的星星点点,发展到2013年3月,占社会融资总量分别达到了17%和16%。同时互联网金融、小贷机构、股权基金等另类金融机构的蓬勃兴起,已占领了相当部分的小微企业的信贷市场份额,并呈燎原之势。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已经不再完全依靠银行机构获得金融服务。这些另类金融机构的融资服务往往在对M2的统计上并没有,或者并不完全得以反映,但是它们确确实实提供了远高于银行机构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据此,解决服务实体经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主要应基于从更大程度地解决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入手,而不是基于扩大所谓金融深度的思维,在设立民营银行上入手。
  
  重点是改组存量的地方银行,而不是发起一批增量银行
  
  截至2013年一季度,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共计145家,总资产为12.94万亿元,营业网点达到9400多家,从业人员接近26万人,城市商业已成为中国银行业体系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地方金融体系当中更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城商行是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与盘活改革银行存量的最佳结合点。
  
  一是从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看,2004年以来在国家金融政策支持下,城市商业银行迎来重组更名、跨区发展乃至上市一轮浪潮,城市商业银行大大突破了原来在某一城市经营的地域,实现跨市、跨省发展,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大幅提高,不少城商行还进入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1000银行排名,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城商行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有保证,比发起设立新的银行要更快,更“靠谱”。
  
  二是从城商行自身发展的需求看,由于资产规模的增长和中国银监会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城商行面临着巨大的资本补充压力,除了极少数上市银行有较为畅通的融资通道外,绝大多数城商行必须依靠社会资本进行资本补充,这正是民间资本在“金十条”政策鼓励下,进入金融业的最好时机。
  
  三是从城商行深层次改革问题看,其市场化机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地方政府对城商行过度干预仍有发生,公司治理机制失效,潜伏较大的金融风险隐患。通过提高城商行的民营化程度,可能是提高城商行市场化机制的关键举措之一,要积极落实“金十条”关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的政策,大幅度增加民营资本在城市商业银行中的股份。地方政府通过公司治理机制参与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的共同治理当中,以共同治理准则达到风险的控制、创新的激励,实现银行整体效率最大化。果真如此,民营银行的“玻璃门”现象就能得以真正解决;而城商行高管人员将实现从关注“行政级别感”向重视自身专业水平和市场评价转变;城商行将实现从过度依赖地方政府给予的存款支持和平台贷款过日子,向依靠人才团队和金融创新谋未来转变。
  
  路径是打造特色化的新型银行,而不是发展大而全的传统银行
  
  时至今日,已过了给一张批文、拿一堆本钱就能办一家商业银行的时代。成熟的股东群、文化与经验的积累、人才与团队的聚集、品牌与信任的建立是民营银行在市场上得以立足的必备要件。民生银行(600016,股吧)是占正处于中国银行业高速发展期之天时、占北京之地利、占董文标之人和,借全国工商联之势,积十几年之功,才得今日之业,民生银行模式不可复制,“民生经验”很难再续。指望诞生个把甚至一批民营银行来解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问题,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难免会有望梅止渴之虞。更何况,如果尝试设立个把民营银行,如何进行公平的试点而不是发给利益集团?如果决定批量化设立民营银行,又那么如何革命性地修改现行的监管政策?假设现在有幸得到了一个民营银行牌照,它要能生存发展下去,那么必须要经历五大关口:
  
  信用关。目前的国有银行享受国家“隐形担保”的待遇,实质是具有“准国家信用”,在市场退出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之前,目前大多数股份制银行和地方银行享有的是“准地方政府”信用。民营银行则完全是企业信用,银行又是一个完全靠信用吃饭的行当,而无论政府还是市场以及普通百姓,其实目前都没有与一个完全是企业信用的银行打交道的心理准备。
  
  资本关。“股东应承诺对银行持续补充资本,在发生流动性风险时进行救助,并应承诺风险兜底。在银行用资本承担风险之后,股东对剩余风险承担连带责任,对存款人进行赔付。”这是银行股东与其他工商企业完全不同的天然责任。银行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资本消耗型行业,随着业务发展和资本扩张,银行必须持续增资,而持续的增资必然给原有股东带来两个问题,一个是你有没有足够的钱增资?二是一旦增资钱不够,你的股份将被稀释,会与你想达到“hold住”这个银行的初衷不符。
  
  牌照关。一个是区域网点类的牌照。每新设一个网点,每到一个新的区域设点,必须要监管部门逐一、分时段审查批准,搭建一个初具运营的网络架构起码要在三五年以上。另一个是业务资格类牌照。不讲创新类的业务资格牌照,仅仅诸如银行卡、资金类等银行传统的业务资格一定是在新银行的存贷类业务发展到相当年份和一定规模,才具备申请条件,而这些资格的审批一定是在北京,还涉及跨监管部门。更有消息说,即便是最基本的存款业务,民营银行开始只能做机构性存款或大额存款。
  
  人才关。金融机构运营成功的关键要素并不是钱,而是靠机制,是靠人。机制相信对民营银行来讲不是问题,而人很可能是问题。目前中国金融人才的供给是远远满足不了高速发展金融业的人才需求的。如何满足刚刚起步的民营银行人才急需,这是个大问题。
  
  技术关。银行是一个数据海量型的行业,流程化管理、后台集中处理等对信息技术的要求很高;银行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信用评级、内部控制等对风险技术的要求很高;银行是一个创新性强的行业,产品开发、业务模式对管理技术的要求很高。这些都是初来乍到的民营银行必须要过的关口。
  
  民营银行闯过这“五关”的路径,只能是直面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三大变化,真正走差异化、特色化,有别于现有银行的小而精的新型银行。
  
  (作者系富滇银行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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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民营银行的三个战略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