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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改倒逼金改之路可否行得通?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1日浏览量: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吴松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吴松
  
  作为国内首部地方金融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细则近日公布,争取社会意见之后将在3月1日正式实行。这被认为是温州金改的一大进展,“温州金改终于有法可依了”。温州金改综合办公室副主任、高级经济师余谦近日公开表示,“温州金改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非如外界所言止步不前。”
  
  作为国内的首个金融改革综合实验区,温州金融改革的成效牵动着国内整体金融改革的进程。但是近来,温州金改受关注的程度正逐步减退。一方面温州金改迟迟无实质性突破,没有对陷入融资困境的中小企业带来改变;另一方面,珠三角、上海自贸区等全国多个地方均开始尝试建立金改实验区,都希望其能够成为中国金改的突破口。
  
  《条例》作为温州金改的积极尝试,无疑是一个阶段性的突破。但认可与赞许的背后难掩舆论的质疑:《条例》的实行是否能实际起作用,是否有助于化解温州当前仍旧充满风险的资金链及楼市泡沫,推动温州金改取得实质性突破。细则中提到的强制备案制度又有多大可行性?与此同时,作为中国金改突破口而被寄予厚望的地方金改,对全国性金改起多大作用,也正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的争议和思考。
  
  让民间借贷“有法可依”
  
  作为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刚刚公布的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细则共六章三十七条,在框架结构上与条例基本保持一致。细则主要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民间融资服务主体、民间借贷、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风险防范和处置等5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补充、明确和界定。
  
  “单笔借款金额300万以上”、“借款余额1000万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借款人应当向管理部门报备。这些具体规则的制定实际上是宣告了民间借贷的合法化。此外,条例及细则还对风险防范和处置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特别是确定了强制备案制度。
  
  对于民间借贷利率,条例规定“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协商确定;国家对利率限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条例》实施之后,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把原来“地下”的、混乱的、充满各种风险隐患的民间融资活动拉到“地上”,并设置了合理的规则,使民间融资真正做到阳光化、规范化。分析认为,在温州,民间借贷兴起的一大背景是小微企业在正规的金融机构融资难,将民间借贷合法化,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对于促进民间金融为中小企业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吴志攀评价说,该《条例》在全国起到先导的作用,在全国民间融资市场起到领头羊的作用。“它将民间亲友间的借贷行为扩展成为商业社会下市场投资中的行为,建立了民间融资的风险监管机制,同时也规范了民间融资的服务主体。”
  
  金改推进陷迷茫:实质性突破迟迟未现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分析说,温州金融改革的问题始终面对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怎样化解民间金融风险,防止资金链断裂及楼市泡沫破裂,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从这方面来讲,促进民间借贷的阳光化、透明化符合这个大方向。
  
  不过,尹中立同时指出,“如果无助于资金链断裂、楼市泡沫破裂的风险没有化解,看起来再好的政策也没用,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尹中立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分析说,温州金改之前动静很大,各方期待很高,但最终的表现却是无作为,主要原因还是在民间金融暴露的风险迟迟没有找到有效的途径来化解。
  
  而此前,对于温州金改出台的建立地方资本市场的系列条例措施,有评价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相关的政策规定,与现实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很难对实际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金改推进近两年来,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对陷入困境的大量中小企业而言,没有感受到金改带来的变化。”温州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周德文去年曾公开表示。
  
  2012年3月28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确定了温州金改的十二项任务,也拉开了中国金改的序幕。而时至今日,相当一部分企业家认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没有解决,甚至融资更困难了。
  
  “金改只是搭了一个框架,并没有落地生根。特别是中小企业,在企业间联保、互保的问题爆发后,银行对企业贷款的门槛更高了,企业获得贷款的空间也更小了。”一位浙江的中小企业主如此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称。
  
  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成立,当初被誉为温州金改打响的第一枪,但相较于温州市每年万亿规模的市场来说,这些数字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截至去年年底,温州市已经成立了7家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发生借贷7000多笔,累计借贷总额仅为25亿元,主动登记的超过1000万元的贷款寥寥无几。
  
  针对此次出台细则中一大亮点备案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对于政府而言,备案制可以了解资金的规模、结构、去哪儿,有助于化解风险,但可操作性可能会存在问题。例如,若300万的贷款分两次借贷,就可以成功避开备案。
  
  张承惠认为,虽然民间借贷合法了,但利率如何确定仍缺乏具体的操作细节,对高利贷的界定及态度就是一个待解决的问题。“民间借贷合法化真正要发挥巨大作用,关键不只是要合法化,还要有民间借贷利率市场化。一旦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愿意以高利率借贷民间资金,那么不合法新的民间借贷就会不断出现。”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民间借贷不会因此浮出水面,因为税收征管,也因为平台信用未增强。
  
  地方金改倒逼金改之路可否行得通?
  
  自从去年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方案推出以来,各个地方一直在探索地方金融改革之路,都希望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并让它成为当前中国金融改革的突破口。
  
  张承惠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分析说,“温州金改作为全国金改的一个试点,可以起到试点的作用。但中国的金融改革是全国性的,很难从一个区域的改革取得突破。资金是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的,除非你设置流动区域限制。”
  
  在现代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不仅为可贸易品,而且在现代网络与通讯技术条件下可以瞬间在市场中流动。因此,金融市场不仅完全是一个全国性的统一市场,而且是一个金融资源快速流动的全国性统一市场。在这样一个金融市场里,自下而上的地方金融改革对推动全国的金融改革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能否取得突破性的进展还有待实践证明。
  
  有业内观点指出,温州金融改革的目标是为了解决金融体系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引导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温州金融改革若要取得成功,最终离不开全国范围内金融改革中的一系列工程,包括金融法律的基础建设、实质上的利率市场化和机构市场化。
  
  也有业内分析认为,当前国内民间市场之所以有“暗流”,而地方的中小企业却难摆脱融资难,问题不在于这些民间金融市场法律不健全,而是国内正规的金融市场不发达,价格机制扭曲。因此,要发展地方金融市场,更为重要的是要深化正规金融体系的改革。
  
  财经评论人士叶檀评论说,“温州金改迈出第一步,改革让‘地下金融’这只老虎进入监管虎笼,让高利贷这只老虎减少食量,比让老虎伤人要好。至于让老虎发挥作用,需要顶层设计与系统改革,绝非温州独力可为。”
  
  张承惠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坦言,“对于温州金改而言,我更期待全国性及整体性的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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