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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互联网金融监管适度 不宜管得过多过死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浏览量: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佚名
  一直因互联网金融而被置于舆论风口的央行昨日首度回应,明确表示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终没有改变。
  
  央行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强调防范风险、强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与鼓励创新是并行不悖的。
  
  3月13日,央行发文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央行昨日表示,对有关机构拟推出的上述两项业务只是暂停,不是终止。将会同包括上述有关支付机构在内的各方从技术安全、消费者保护、反洗钱、金融实名制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以安全为底线,支持有关支付机构在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和规则、保护支付资金安全、切实落实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等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开办相关业务,以维护支付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近日,网上流传一份名为《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其中有关于账户功能划分和实行额度管理等内容,在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
  
  央行昨日特别指出,针对网络支付业务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是央行与业界的共识,央行有关司局与业界已经讨论互动了3年。目前对账户功能划分和实行额度管理也是属于进一步的共识,但在功能如何划分和具体额度设定方面仅业界的机构之间就有分歧,还需作进一步的沟通和论证。
  
  央行表示,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是央行和一些支付机构之间进行“点对点”沟通的新近工作底稿。这个办法的重心不在具体额度上,而是在业务及流程的各项风险控制上。
  
  央行称,《征求意见稿》目前仅处于央行职能司局与机构小范围讨论的阶段。文内所提出的限额标准仅是综合考虑近年来主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笔均交易以及反洗钱要求等提出的初步意见。对《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大问题,还需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对互联网金融要予以适度监管,不宜管得过多过死,要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央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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