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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首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落户肇源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3日浏览量:来源:新民网作者:佚名
  11日,大庆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暨肇源物权融资公司隆重成立,“南有温州,北有肇源”新型金融改革模式初见雏形。据了解,这是黑龙江首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和物权融资中心,将在省内率先进行金融试点工作。
  
  据了解,民间信贷服务中心是黑龙江省金融办于2014年4月4日批准,肇源县人民政府牵头,由大庆市元泽集团和黑龙江省鑫源物业有限公司组织筹建,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机构。公司充分借鉴了温州的金融改革模式,结合龙江特色,是黑龙江省首家创建,为民间借贷双方的直接交易提供登记、备案、中介撮合、融资对接等综合服务的平台。中心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借贷自愿、企业化管理的模式开展工作。于2014年4月15日开始试运营。
  
  肇源县物权融资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省金融办于2014年年4月8日批准,肇源县人民政府主导推进的,开展农村物权保证贷款试点工作。经营场所设在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是民间资本注资、政府配套部门协调、市场化运作的民营企业。物权融资公司以农村所流转的家庭承包土地收益做还款保证,“铺路架桥”,帮助农民向银行申请贷款,彻底解决农村贷款难、成本高的问题。实现盘活农村土地资产,打通农村金融“血脉”,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最终实现物权融资,携手银行,服务“三农”的目的。
  
  农村物权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是指,农民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物权融资公司”。农民向银行申请贷款,“物权融资公司”向银行出具承诺函。当农民正常归还银行贷款后,“物权融资公司”与农民达成的土地流转合同自动解除。当农民没有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时,“物权融资公司”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有权将土地另行发包,用转发包获得的收益归还银行贷款,待新的承包人承包期限届满后,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给农民。为提高“物权融资公司”的保障能力,有效控制贷款风险,需要设立政策性的信贷周转保障基金。此保障基金由民间资本注入。
  
  业内人士说,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和物权担保贷款试点工作,既是抢抓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政策机遇的现实选择,也是推进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积极探索,更是打通农村金融血脉的务实举措。通过政府引导和监督,使民间资金从“地下”走到“地上”,合法有序进入到实体经济之中,遏制了社会资金体制外无序循环,从而防范化解民间金融风险,最终实现“规范民间借贷,服务中小企业,促进三农健康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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