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鹤”前董事长民间借贷案风波再起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浏览量: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作者:田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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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再曝民间借贷敛财大案》追踪
“戴育仁是天底下最大的骗子,我相信了他的花言巧语。”
2013年4月18日,旅居意大利华侨、海鹤药业前董事长叶可为在法庭上破口大骂他的前任戴育仁。
此前,本社以《温州再曝民间借贷敛财大案》(本报2013年4月1日)为题,对戴育仁如何利用海鹤药业大肆敛财,又是如何利用“耍手腕”“玩失踪”“腾挪术”等手段欺诈债权人的过程进行了独家披露。
彼时,戴育仁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2012年11月1日被温州市鹿城公安分局刑拘,同年12月7日被鹿城检察院批捕。后来,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以及证据和信息的搜集,涉嫌罪名有了变化。此后,检方指控戴育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共5.3亿余元。
2014年5月14日,在叶可为案开庭审理的一年零一个月后,自喻为“永嘉首富”的戴育仁终于被带上法庭,并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海鹤”成敛财工具
戴育仁,45岁,初中文化,温州市永嘉县岩头镇四联村人。戴育仁曾在东北及内蒙古等地做服装生意,2006年前后回到温州。此后两年,他多方筹钱购买大量的写字楼和商品房,其间,戴育仁分别以1.2亿元收购有着300多年历史的“老字号”企业——海鹤药业、9000万元收购温州兴瓯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瓯医药”)。
本社记者获悉,戴育仁在内蒙古“掘金”同样有诈骗嫌疑。据受害人程爱丽2012年11月16日提供给戴育仁债权人以及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的报案材料显示,2004年戴育仁在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经营超市时向全体员工集资,仅从程爱丽一人处就骗取43.5万元,最后到期不兑现并逃离乌兰浩特市。案发后,程爱丽等人以涉嫌合同诈骗到兴安盟报了案。
5月19日,程爱丽在电话中告诉本社记者:“我到温州报案后,听说温州警方给我们本地公安机关发过协查函,警方找过我两次,但最近也就没有跟我联系了。本地公安机关立案至今,也没有结果,我们的钱也没有要回。”
戴育仁回温州并收购海鹤药业后,几次将“海鹤”转手。从2007年到2010年,他以高利息为诱饵,卷走不少人的钱财而跑路,他使海鹤药业成为自己贪婪敛财的工具。
在公诉机关指控的集资诈骗事实中,戴育仁欠张福林9026万元,签下欠张君平(张与叶可为同时入驻“海鹤”)4796万多元和500万元的协议书,签下欠叶可为5.2亿余元的协议书。
戴育仁、张福林、叶可为是海鹤药业前后三任法定代表人,并先后落入法网。2013年4月18日,叶可为案是三人中首个审理的案件。张福林自2013年3月27日落网后,至今一直关押。
在5月14日的庭审中,提起欠叶可为5.2亿余元的协议书时,戴育仁情绪激动,掩面而泣。
“我签下这笔5.2亿余元欠款协议是不得已的。”情绪稍微平复后,戴育仁介绍了当时的情况。他说,2011年9月,他在外地,张君平给他打电话说:“阿戴,你快回来,老大(指叶可为)这里出事了,资金链断了……”
“就这样我回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在欠款协议上签了字。没办法,他是多年的好朋友,也是兄弟、大哥,他出事也就是我出事,我救他命才签下的协议。”戴育仁称,他是在叶的哀求和胁迫下,才有了这笔高达5.2亿余元的欠款。有了这笔欠款,让叶可为的债权人知道叶有钱还,为叶解围,暂时缓解了叶的压力。
所以,戴育仁不承认实际上有叶可为这笔欠款。“(到底)有没有这笔欠款,是现金给我,还是打款给我,有没有打款凭证,都可以查,要有证据拿出来。”他在法庭上说。
彼时,在叶可为案庭审现场,叶可为却是这样“评说”戴育仁:“戴育仁是天底下最大的骗子,我相信了他的花言巧语。”
“我在收购海鹤之前,并不知道海鹤是否经过审计。”在去年4月18日庭审上,叶可为如是说,“从张福林、戴育仁手中接过海鹤接力棒时,我还帮戴育仁背了上亿元的债务。”
记者了解到,在叶可为案审理中,公诉机关指控其非法吸收资金13亿余元。叶可为称,其中5亿元用于支付利息,1亿多元用于投资重庆的酒店和写字楼,3亿元用于收购海鹤药业,帮戴育仁偿还个人欠款1.03亿元,替戴育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近3亿余元。
记者还了解到,戴育仁将海鹤药业和兴瓯医药的股份转给叶可为时,也将两个公司的一些债务转给了叶可为。为了能长远发展,叶可为认下了这些债务。
至于张君平的两笔欠款,戴育仁也称,他是帮张君平应付债权人,才迫不得已签下欠款协议,其实并没有欠张君平钱。而对于张福林的欠款,戴则说:“收据有,但事实不准确,我没跟张福林有金钱往来。”
对于戴自称签下子虚乌有的欠款协议,公诉人问戴:“你作为见过大风大浪的生意人,签下这么大额的欠款协议,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难道不知道吗?”戴则回答:“这是共同合作,是双赢。”
据此前媒体报道,为了缓解债务,叶可为曾跪求戴育仁还钱。当时叶可为相当落魄,靠卖车卖表过日子。
面对指控,百般辩解
“这次庭审看得出来,戴对指控的罪名一概不承认,对被他害得坐牢的叶可为,他居然假哭起来说为了救叶才写借据,太会演戏了。”债权人徐先生愤慨地向记者表示。
此前,众多债权人向记者透露,戴育仁恶意串通其妻及多名近亲属,以高额利率为诱饵,骗取郑某、郭某、项某等30余人10.7亿元,实际诈骗金额很可能超过20亿元,直接受骗人很可能超过100人,牵涉到的受害人过千。戴育仁等人诈骗的犯罪行为已致使受害人死亡2人、多人次自杀、精神忧郁症多人,还有多人债台高筑流浪他乡、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此后经过经侦,公安机关提交检方的起诉意见中对涉案金额的认定也有10亿余元,检察机关最终确定指控戴育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共5.3亿余元。尽管在对涉案金额的认定上有利于自己,戴育仁仍然极力抗辩,为自己开脱罪名。
“起诉书完全不正确。”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戴育仁这样狡辩。公诉人向戴育仁逐一核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金额。对于金额,戴育仁表示有很大异议。此外,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一些集资诈骗金额,戴育仁称,个别债权人他连面都没见过,借款金额更是无中生有。对于戴育仁的辩解,公诉人称,会在接下来的质证阶段一一质证。
面对公诉人、法官询问向他人集资的原因,戴育仁不承认是集资,而认为是借钱周转。他说是为了企业还贷,并辩称:“2008年下半年,海鹤药业和兴瓯医药资金链出现问题,之后开始从投资公司和担保公司借钱,约定利息4分到6分。”他回忆资金链断裂后,2008年底到2009年初,因为银行不再向其放贷,只好通过抵押资产和变卖资产的方式还债。
除此之外,他在庭审现场否认资金还有其他来源。
而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显示,2007年至2010年4月期间,戴育仁以投资企业、资金周转等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上的10多名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总金额4.7亿余元。其中,最多的近1.6亿元,最少的也有350万元。案发前,戴育仁通过银行转账或以房产、车辆抵债等方式支付利息及部分本金共计5亿余元。
对于海鹤药业、兴瓯医药的债务纠纷,起诉书载明:2010年2月,戴育仁大量集资后无法支付本息,后由张福林代为偿还集资款2亿元,并由张福林接管有着巨额债务的海鹤药业、兴瓯医药。同年4月,张福林退出海鹤药业、兴瓯医药,经双方核算,戴育仁欠张福林9026万余元。在此期间,戴育仁又以5亿元的虚高价格将海鹤药业和兴瓯医药两个包袱甩给了叶可为、张君平,然后向重庆转移。后叶可为、张君平替戴育仁偿还了海鹤药业、兴瓯医药的贷款及戴育仁的个人借款。此外,戴育仁与叶可为、张君平还因投资重庆神农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产生纠纷。2011年9月16日至2011年10月9日,戴育仁与张君平分别签订了应向张君平还款4796万余元及500万元的协议书;2011年10月,戴育仁与叶可为签订了应向叶可为还款5.2亿余元的协议书。
戴育仁将海鹤药业、兴瓯医药转让后,隐瞒资不抵债的资金状况,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8月继续向4人非法集资6470万元,案发前仅归还9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戴育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又在资不抵债情况下,隐瞒资金的真实状况,继续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辩护人为戴育仁作无罪辩护,认为戴育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均不能成立。辩护人辩称,戴育仁向众多受害人集资的行为应属于民间借贷行为,且集资所得均是用于银行还贷或投资合作。同时,辩护人认为对戴育仁定罪证据不足。
资金流向仍众说纷纭
5月14日的庭审,吸引了近百人旁听。其中,大部分是戴育仁的债权人。另外,还有诸多媒体记者。
“他在法庭上又耍起了一贯的伎俩,玩悲情、耍赖皮。”债权人郑女士告诉记者。据她介绍,实际上,戴育仁有上千名债权人,有上千个家庭因为戴而受到伤害。对被戴育仁骗走2000万元,而检察机关只认定1000万元,郑女士也提出了质疑。“这些钱都是通过我的个人卡打入戴的账户的,为什么只认定了一半?”
债权人陈先生有500万元于2008年被戴育仁借走,他说,他是一批债权人的代表,这批人一共有1.46亿元被戴育仁借走。“这些年来,很多债权人的生活受到了重创。”
还有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债权人因为戴的连哄带骗,被戴利用,不仅借走了他家族及同学的9000多万元,使他债台高筑,还被迫辞去公职,流落他乡。
而更值得同情的项先生夫妇,一对实实在在靠实业发家的生意人,却被戴育仁身边做事的表弟金某设计掏空。金某以兴瓯医药担保从项先生手中骗走2800万元。同时,金某又欺骗项先生等人将3751万元打入了戴育仁及其妻子和兄弟的账户上,至今分文未还(还款协议书上载明,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息共计6831万元,担保公司为重庆神龙集团)。
巨额钱款到哪儿了?戴育仁在庭审现场承认自己的资产有:“(温州)站前东小区有一幢房产,价值1亿多元。还有住宅、车辆,重庆神龙集团30%股权和一家酒店的30%股权,都在我弟弟名下,但都是我的。另外,在重庆还有一处办公楼和40多个车库等。”
事实上,在戴育仁被抓前后,他名下的房产及其企业已经所剩无几。“戴圈的这些钱,只有少部分用于投资,多数被他占为己有或转移到自己的亲属名下。”陈先生这样告诉本社记者,“实际上,戴育仁并非一个人在作案,其妻潘春连(又名潘珠箫)和兄弟戴育明、戴阿迟、姐夫卢纯旺、舅舅李永旺及其他人,在戴育仁的敛财路径中,均扮演了重要角色。”
此前,债权人给记者提供一份戴育仁的资产清单。对此,郑女士、陈先生等债权人告诉记者:“除了戴本人名下的资产被公安局查封外,其他的都没有查封。”而陈先生还透露,“最近我们新发现了戴老婆潘珠箫名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希尔顿酒店旁的东原1891时光道临江房,价值约150万,公安局最近可能去查封。”
“这房子因还没有领产权证,原来没有查到,问戴家为什么不说,回答说是私下押给人了。”“通过这房子的事实说明戴家还隐瞒了其他很多资产,只是被隐藏了我们没法提供直接的证据。”郑女士这样告诉记者。
“应该将涉戴育仁资产的亲属一并进行调查,涉案人员该立案的应该立案,这样才能彻底搞清楚戴育仁案的整个资金流向。”众多债权人如是表示。
截至发稿时,戴育仁案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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