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金融查控平台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7日浏览量:来源:经济导报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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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及全省法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和一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这是山东省高院首次向社会集中大批量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这场与“老赖”的大战,在去年7月最高法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就已经打响。去年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
“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成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最高法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据悉,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今年6月10日,山东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积极协调各综治成员单位,制定下发了《意见》,对于全省范围内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作了系统明确规定。在信用惩戒措施方面,《意见》从有关资格审查和监督考核、项目审批、限制民事行为、限制评先树优、教育管理等5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并确立了组织协调、信息共享、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联动、督导考核等四项机制予以保障各项信用惩戒措施的落实。
山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张爱云表示:“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申报专项资金、办理贷款、转移财产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根据省高院与有关部门达成的一致意见,‘老赖’们的存款、车辆、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情况,全省法院都可以通过共享信息及时查控。”不仅如此,在最高法官方网站上有执行案件管理系统,通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就可以无密码查询。
张爱云介绍,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988例,包括自然人9923例,法人或其他组织2065例。其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占50.07%。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62人次;潍坊市金融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贷款142笔、3447万元,政府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审批项目69项;青岛市两级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450人次。
同时,山东省高院与36家商业银行建立了金融查控平台,截至6月25日,全省法院通过该平台共查询到被执行人存款615亿元,涉及13.5万个被执行人;与省工商局联合,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动制约,在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检测、审核时,凡是存在未结执行案件的企业,审核中一律否决;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加强了协调配合,将向其推送全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人民银行协调相关金融单位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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