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 仲裁两天化解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3日浏览量:来源:绍兴晚报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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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民间借贷纠纷呈现出标的越来越大、案情复杂、借款用途多样等特点,给司法处理带来了新的难题。
近日,绍兴仲裁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金额20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在借据中,双方当事人并无仲裁协议。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后,提交了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从受理到结案仅用两天时间。
李某与某建筑公司一直有生意上的往来,截至去年年底,建筑公司欠李某货款500多万元,另外还陆续向李某借款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双方经过对账,全部欠款共计1500万元,加上利息400多万元,总计近2000万元。双方签署了借条,建筑公司以房产抵押担保。但借款期限届满后,建筑公司未能偿还借款。经仲裁委背靠背的庭前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绍兴仲裁委员会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
绍兴仲裁委员会对一些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开通了“仲裁确认”通道。即对当事人经协商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或者经第三方协调达成的调解协议,申请绍兴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确认,转换成仲裁的调解书或裁决书等法律文书。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调解)协议内容,对方当事人可凭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申请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强制执行。仲裁确认的范围包括经和解或者调解后签订的各类民商事合同,经和解或者调解后签订的具有金钱、财产履行义务的行政合同,各类带有财产权益性质的损害赔偿协议。
【小贴示】合同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与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同等效力。提交仲裁,事先要在合同中写明:“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某某仲裁委员会诸暨分会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