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彦岭:不动产统一登记影响几何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2日浏览量:来源:互联网作者:董彦岭 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导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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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原先分散在住建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等部门的不动产权属登记将合并,由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多头登记”时代宣告结束。不动产登记方法的变化看似简单,其带来的影响却不可低估。
首先,可以更好地梳理不动产信息,实现不动产信息共享。此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等由国土资源部门登记,房屋所有权等由住建部门登记。由于各部门的管理办法不一致,分散登记很容易出现各种重叠、漏登现象;而且由于各部门登记样式不同,不便于信息的归集。统一登记后,这些信息更容易做到联网查询,避免重复和漏登。从政府层面可以更好地对不动产权属状况进行统计,为相关不动产政策的出台提供依据。不过,统一不动产登记并非易事,全国各地的试点进展情况不一,推进程度也不一致,而且只有变更产权才会变更登记,实现不动产的全面登记尚需时日,但毕竟已经“在路上”。信息共享可以极大节约和不动产相关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
其次,为未来的不动产税的开征提供信息基础。在各项需要登记的不动产中,最受关注的是房屋产权的登记。尽管统一登记不动产只是产权登记形式的变更,主要目的在于梳理不动产信息,与征收房产税并无直接联系。但是,如果能够实现全国联网信息共享,将间接为日后征收房产税奠定基础。
此前重庆和上海两地试点开征房产税,征税范围仅限于本市范围内的房产,对于本市居民外地购房无从征税,客观上造成了税负不平等。如果能够实现房屋产权的全面登记且信息共享,每个人、每个家庭的房产数量就清晰可见,根据房屋数量进行征税就有了依据。目前有传言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制定相关的税收法律。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越来越成熟,对税源的控制就会越来越严格,房产税作为未来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将来开征也是理所当然。
再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对未来房价会产生一定影响。不动产登记这一政策是房地产调控从之前的交易环节调控转变到存量环节调控的重要标志性事件,对市场的影响将非常大。只有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产税才可能全面落地。
《条例》落地后,房产作为过去十年财产主要藏富形式的情况将出现变化。将来灰色资金进入房产的可能性将降低,同时过去购买房产的部分资金也可能转变投资形式。正常投资房产的选择,以及对未来税费提高的预期(房产税、遗产税)都会减少房产的持有量。
从抑制房价的角度看,这种影响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持有多套房产的一些公务人员因为害怕统一登记后暴露不动产信息,会选择提前抛售多余住房;二是对未来不动产税开征的预期提高了持有住房的潜在成本,这样就会抑制一部分投资性住房需求,也会引发部分抛售。这些因素都有利于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
不过,《条例》也明确小产权房不在登记范围,小产权房合法化的预期被打破。从这个角度看,对市场房价的上升又是具有推动作用的。
总之,不动产统一登记从表面看虽然只是不动产登记形式的变化,是为了适应各个层面对不动产信息全面、统一、标准化的要求。但因为它使不动产权属信息更加全面透明,“全面”为未来不动产税的征收奠定了基础,“透明”压缩了利用房地产投资来储存灰色收入的机会,短期内会带来房价一定程度的波动,但长期而言,这项政策对于房地产回归居住功能及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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