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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业急需“再担保”抵御严冬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1日浏览量:来源:大连日报 作者:李成祥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担保行业渐入低迷,各大银行纷纷提高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门槛,并要求增加再担保公司担保,否则停止合作。就拿我市来说,融资性担保行业也因此到了系统性风险的边界,融资担保规模日益缩减,代偿日益增加,整个担保行业进入严冬。为保持我市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每年获得350亿元的融资担保规模,急需建立再担保机构,为整个担保行业增信分险,提升担保机构信用能力,否则我市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将更加困难。
  
  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设立19家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一些地市级也纷纷建立再担保机构,成为担保行业的“稳定器”。而大连再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在大连市政府相关部门、担保业协会、担保机构的共同推动下组建,以完善我市担保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健康发展。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大连担保行业历经14年发展,累计为超过18万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融资担保额达2009亿元。按每10万元可拉动一个就业岗位、涵养税收5000元推算,可增加就业人数200多万,涵养税费150多亿元。大连市担保机构数量、担保额在辽宁省居龙头地位。
  
  我市担保行业发展面临的现状不仅需要组建再担保公司,而且完全具备条件,大连组建再担保公司可说已万事俱备。
  
  我市担保机构由于自身缺乏风险分担、转移、对冲的有效措施,外部缺乏资金补充、风险分散机制,经营风险只能在内部积聚,银行等金融机构难以信赖其承保及代偿能力,减少了担保机构的授信放大倍数。加之担保机构从自身风险防控考虑,对代偿和赔付设置重重条件,严重影响了对债权人的代偿及赔付效率。再担保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纳入再担保体系后,可有效提升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
  
  担保机构目前良莠不齐,再担保机构可通过资源整合,强化对担保资源的管理,并将这种管理渗透到担保机构日常的工作中,成为政府行政监管的有效补充。再担保机构在与担保机构合作过程中,可利用自身各种优势提高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此外,良好的经济和金融环境是建立再担保机构的经济基础。大连拥有雄厚的产业基础,同时大连金融总量和运行质量、金融机构数量和种类、金融生态环境均位居东北第一。
  
  再担保公司是由政府、国企、民企共同出资组建的市级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我国部分省市现行的做法,这也为今后能够上市预留空间。我市再担保公司可先期注册资本10亿元,分期到位,先期到位5亿元,其中政府出资3亿元左右,也可由市财政和国有企业共同出资,其余2亿元左右由民营企业出资。
  
  再担保公司应遵循“政策性导向、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经营原则,以再担保业务为主体,多功能金融服务为支撑,致力于构建覆盖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再担保体系,立足于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努力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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