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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审理执行民间借贷案件有对策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9日浏览量:来源:亚心网作者:佚名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日渐增多,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2015年10月已受理民间借贷案件592件,标的3.14亿,与去年同期受理277件,标的7835万相比,增长113.7%。民间借贷案件背后隐含着融资环境、法制监管、信用体系等多种因素,有的还涉及高利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潜在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其成因复杂、隐蔽性强、影响面广,不仅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也对法院审理和执行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民间借贷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通过案件审理,我们建议: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监管。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更加完善和严格的制度监管规范民间资本的运行,保护正当的民间借贷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保障经济建设健康运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件、专题讲座等形式的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同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加强对客户的风险提示,时刻警示民间借贷风险,提高公民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加大民间借贷案件的审执力度。把握好“尊重经济运行规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裁判原则;掌握好“利息及违约金的适用规则”、“严防高利贷合法化”、“公检法联动严查涉犯罪民间借贷行为”的审理规则。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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