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率先在全省实现抵押权登记不见面办理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浏览量:来源:榆林市政府网站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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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伴随着陕(2018)榆林市不动产证明第DZ00001号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的正式颁发,标志着榆林市率先在全省实现抵押权登记不见面办理,率先在全省颁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在不动产登记办理中,我市积极推行业务流程无纸化、电子证明创新化、流程设置合规化、信息网络安全化。按照一步到位的思路,从银行和抵押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员初核并生成受理凭证、银行和抵押人签章、审批人员审查、直至制发电子证明,全流程无纸化传递;对涉及登记机构、银行存档的纸质材料,由双方定期交换,做到了不见面办理和一次也不跑。电子证明完全摹制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并在国家未制定电子证明编号规则的情况下,自创了编号规则,既保证了电子证明的形象化展示效果,又确保了电子证明数据信息管理的独立性。
此外,按照申请登记的原则,在业务流程中增设银行申请岗,只负责提交申请材料、填制申请表、缴纳登记费、下载电子证明等。受理审核、制发受理凭证等,仍由登记机构受理岗完成,避免了一些地方将受理委托给银行,并由此有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在网络传输上,采用物理专网传输与无线专网相结合的方式,既减少银行的专线投入,又保障了网络传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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