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多地监管部门要求银行及消费金融公司将个人贷款利率下调至24%
近期,多地监管部门向所辖区域内银行及消费金融公司下发指导文件,要求将产品年利率降至24%以内!据了解,此前国内默认持牌金融机构的放贷利率上限为36%。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该举措既是一次监管"查遗补漏"之举,也是应对当前我国经济环境的提振消费之策。另一位受访人士透露,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成本中位数大概在6%、7%左右,"在监管指导的标准下放贷,大部分机构还是存在一定利润空间的"。
监管部门多次指导
"现在基本上大家都收到了来自监管部门的指导文件。"一位华北地区消费金融公司人士表示,"监管部门这次给了一段时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各级金融机构都要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来达到市场的监管要求。"
不过,在向部分西南地区、华东地区的消费金融公司求证时,得到的回应是"没有收到相关消息"。一位华北地区消费金融公司人士表示,他所在公司尚未收到监管指导,"但公司定期都会与监管部门沟通,他们对我们的产品利率情况都十分清楚"。
针对本次产品利率的监管调整要求,有消费金融公司表示"正在过渡期内进行调整",亦有消费金融公司称"早已将产品利率调降至24%以内"。
事实上,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利率情况早已知之甚深。此外,在2019年底也有东部地区的消费金融公司接到监管指导,要求进行个贷利率调整。"整体来看,各地对这块的政策进度不一,有些是之前就明确的了,有些到现在才明确。"有业内人士表示。
据了解,目前国内没有直接针对持牌金融机构利率上限的法律法规,消费金融公司通常将2015年最高法规定的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24%至36%作为产品利率设计的参考标准。换言之,年利率在24%以内的利息会受到司法保护,24%到36%区间属于自然债务区,超出36%的利息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方返还。
但根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多份关于消费金融公司与借款人贷款纠纷的判决书,24%通常是法院支持消费金融公司向借款人追偿的利率保护上限。如在一份判决书中,诉讼双方原定贷款年化利率为35.99%,但法院判决借款利率一律调整为按年利率24%计算。"对于过高部分,本院不予支持。"多份此类文书中如此表述。
目前司法没有明文规定利率不能设到24%到36%,之前不少公司是紧贴35.99%这样的一个利率。在现在监管指导要求下,肯定比以前只参考司法判决的空间来得小了,毕竟司法和监管还是不一样,金融机构看司法保护上限,主要是防止坏账收不回来,可以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但监管是直接要求在产品设计的时候就必须低于24%。"
业内人士表示,理论上来说,金融机构的利率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消费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制定个人消费贷款的利率,确保定价能够全面覆盖风险。
"24%以下"的要求高吗?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持牌金融机构参考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要求也存在一定争议。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修改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以目前人行公布的1年期LPR-3.85%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较过去的24%-36%的"红线"大幅下降。
但最高法同样明确提出,这一标准不适用于七类金融机构,但行业关于小贷公司是否适用的争议滔滔不绝,不同地区法院也出现判决依据不一的情况。随后,最高法再度在相关文件中明确,包括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典当公司等在内的持牌金融机构不受4倍LPR的利率上限约束。
基于这一情况,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此次监管指导也有"补漏"的意味在。"要不部分金融机构在‘放高利贷’,与当前降低融资成本的政策方向背道而驰,不利于实体经济发展。"
此外,督促消费金融公司降低个贷利率有利于提振内需,而这正是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从国内经济复苏情况来看,构成内需的消费支出和固定投资两大板块增速均是滞后于工业增加值的。
但同时,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利率下调也存在一定难度。一是风险溢价相对高,消金公司面临的个体客户潜在信用风险更大一些;二是消金公司的融资渠道较窄,资金成本过高。
前两年监管要求个贷利率在24%以下,不少小贷公司就直接倒闭。而消费金融公司资金成本虽然比小贷公司低一些,但也是高于银行利率的,24%对金融机构来说就是个小赚不赔的状态。
对于绝大多数的消金公司而言,贷款利率调到24%肯定是有利润空间的。消金公司的成本结构可以简单拆分成资金成本、获客成本、经营成本和风控成本。
每家消金公司的融资结构不同,资金成本也就会存在一定差异。一般来说综合资金成本达到8%、9%已经算高的了,行业的中位数水平应该在6%、7%。
从实际情况来看,融资成本通常只会占到消金公司产品成本的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除非坏账率高达7%~9%,没有获客优势,再加上3%~4%的导流成本和运营成本,基本上就达到24%了。但这种公司本身是不是就存在经营不善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市场要留一个经营不善的公司?
利率下行是大趋势
目前,金融行业整体的大趋势就是要持续下调利率的状态。这意味着消费金融公司需要面对利差持续收窄带来的市场。
如果将时间维度拉长到10年、1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维度,利率下行确实是一个比较明确的趋势。这主要是基于对经济大环境的判断。其中影响因素包括个人收入的提升、信用制度的完善、个人征信行业的发展,以及利率下行带来金融机构融资成本的下降等。
但如果从消费者角度来看,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是否一定会下降?我认为是不一定的。利率走势主要影响消费金融公司的融资成本,但构成其他成本的获客、坏账等情况无法预估。因此,利率下行传导到消费金融公司贷款端,也不一定会导致借款人获得贷款的成本下降。
尽管如此,未来金融行业受到监管的调控措施并不会放松,本身金融就是强监管行业,加上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金融机构发放高利率的贷款肯定是不合适的。
当前的监管指导是特殊年份采取的调控手段。受到疫情影响,近几年都属于特殊年份,需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实体经济让利,通过多渠道,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稳就业、促内需。从中长期来看,还是需要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
释放了哪些信号
第一,不鼓励银行和消金公司盲目做大个人消费贷款。
银行和消金公司之所以设定这么高的利率,目的是采取高利息覆盖违约损失。如果限制了利率上限,也就意味着不能做大贷款余额,否则必将遭受损失。与此相对应的策略,只能是主动收缩战线,提高准入门槛。资质较差的借款人可能真的连网贷都没得借了......
第二,更深层次的目标,是为了降低居民杠杆率。
之前鼓励大家贷款,其实大方向是有问题的。如今居民杠杆比例高企,要想下来很难,只能通过限制利率,期望以市场化的方式,实现居民杠杆比例的下降。
第三,降低与法律规定民间借贷高限的差距,回归公平。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高限是LPR的四倍,按现在的LPR算大概不超过15.4%。而银行和消金公司依然可以发放利率24%以上的贷款,明显差距太大,所以社会上要求降低利率的呼声很高。
总体来说,未来银行和消金公司将很难再用高利率的手段覆盖风险,这也意味着靠降低贷款标准获取客户,盲目扩大市场的做法,已经走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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