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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立法或将包括村镇房屋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8日浏览量: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纪睿坤 覃福念
  在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金永祥看来,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提高村镇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一环,但涉及到大量资金缺口待解的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解,由于农村产权制度、集体土地流转尚未建立,村镇一级的财政来源较少,大多来自于中央财政的“一事一项”的转移支付。
  
  以2013年为例,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1.38万亿元,然而,根据公开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20万亿元人民币,资金缺口较大。
  
  村镇发展薄弱的一大原因,赵晖认为,村镇缺少内生发展动力,没有稳定的财政来源,我国城市等级体制造成资源高度向大城市集聚,到村镇一级,几乎没有。
  
  细查大城市的发展路径,赵晖强调,即通过房地产开发将城市内部和城市外部的资金输入城市建设,即政府把土地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再把房子卖给老百姓,买房者的资金通过开发商的渠道最终进入政府,政府拿钱去建设城市的道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
  
  但小城镇不能依靠土地出让金,因为小城镇的土地大部分是集体建设用地,不能流转。
  
  在赵晖看来,培育村镇的内生发展动力的关键,应推进房地产税的征收,逐步提高房地产税占地方政府税收的比重,使地方政府的精力从招商引资向提高城镇人居环境转移。
  
  另一方面,改革农房建设机制,通过打破宅基地只能在村内分配的体制,在镇区规划农房新区,政府负责规划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并建立中央财政支持机制,集聚人口和资本,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接近住建部的一位人士介绍,目前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房地产税,这其中不只包括城市土地,还包括农村的集体土地。目前在房地产税立法的研讨上,已经开始考虑在理清产权属性的背景下,把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合法房产纳入房地产税税收体系的可能性。





  
  

宅基地有望办理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