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担合作新模式的“一喜三难”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2日浏览量:来源:金融时报作者: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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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中合担保以主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的城商行和农商行为重点,推进与商业银行开展风险分担合作。在业务实践中,中合担保也感受到了“一喜三难”。
周纪安告诉记者:“一喜是担保公司由为借款企业提供担保转向为商业银行的债权安全提供部分保障,多数银行表示理解,认可风险分担的理念,有利于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扩大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但是在现行监管和考核体制下,实际操作还存在诸多的制度和技术障碍。”
“三难”中一是风险分担费用开支难。由于银行将原本自身承担的风险部分转移给了担保公司,因此需银行支付相应风险分担费用,但是几乎所有银行都表示银行没有相应列支科目,无法对外支付此费用。同时由于担保公司未与借款中小微企业直接签订合同协议,银行难以将此费用转给贷款企业。
二是风险分担下的不良贷款核销难。中合担保为每一笔合作范围内的贷款业务都承担了一定比例的责任,但也正因此,银行对单一贷款企业始终留有一定的不良余额,银行的不良贷款笔数仍然不变。中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小但笔数多,因此出现风险的笔数自然也较多,在当前的考核制度下,银行无法解决监管考核和内部考核与免责问题。
三是实力强、资信高的担保公司价值体现难。在当前情况下,是否有担保公司担保、有什么样的担保公司担保,银行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都没有任何变化。即使有了担保,银行内部在准备金计提、资本金占用、客户风险权重等指标方面没有任何改善,这就决定了担保公司的价值十分低,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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