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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典当行应该添置必要的鉴定仪器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7日浏览量: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佚名
  利用廉价仿真铂金手镯,陈某骗过了典当行的检测,成功诈骗了典当行现金13700元。近日,惠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涉嫌诈骗犯罪案件,并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6月21日13时许,被告人陈某伙同“小朱”(在逃)携带假铂金手镯(经鉴定属银925手镯)和假六福珠宝保证单从东莞市来到惠东县平山街道解放中路某金银回收行,以典当铂金手镯为名,骗得被害人叶某荣人民币6000元。
  
  同月22日14时40分许,陈某独自来到平山街道营盘路某金银回收店,采取上述相同手段,骗得被害人叶某先人民币5700元。同日15时许,陈丹独自来到平山街道蕉田飞鹅路某金银回收行内再次准备以典当假铂金手镯的方式实施诈骗时被识破并抓获,当场缴获假铂金手镯一个,假六福珠宝保证单两张。
  
  惠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逐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主审法官认为,陈某之所以屡屡得手,主要是因为部分典当行从业人员不具有评估师、估价师资格,缺乏鉴别经验。主审法官在此提醒,典当行应该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使用科学的鉴别、检测方法,减少人为的错误,同时安装监控设备,以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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