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当的次数与当期的限制问题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浏览量:来源:辽宁典当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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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管理办法》对续当的次数没有限制,对典当期限有限制。第三十六条规定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第三十九条规定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从这样的规定可以得出典当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期限届满后可以续当,一次续当的期限同样不得超过6个月,续当期限届满后可以再次续当,期限同样不超过6个月。由于续当没有次数的限制,可以在每次续当期限为6个月以内的情况下,不间断的续当下去。从现有判例看,连续续当多次的,还没有看到判决续当无效的。但是不办理续当,当户又不还款的,就要考虑处置当物了,否则有可能会造成综合费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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