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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决合同争议条款效力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浏览量:来源:法律快车作者:佚名

导读:


民法典明确了合同争议条款的效力,即使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终止,争议解决条款仍有效。协商和调解是常见解决方式,诉讼和仲裁为备选途径。


一、民法典解决合同争议条款效力的规定


民法典对于合同争议条款的效力有着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即使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这并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这意味着,无论合同的整体效力如何,合同中关于如何解决争议的条款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在遇到争议时,仍需按照这些条款进行解决。


二、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


在解决合同纠纷时,协商和调解是常见的解决方式。


1.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


2.调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这两种方式都能够有效减少诉讼和仲裁的需要,降低解决争议的成本和时间。


三、诉讼与仲裁途径选择


当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问题时,诉讼和仲裁成为了解决合同纠纷的主要途径。


1.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


2.仲裁则是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选择哪种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来决定。


总的来说,民法典对于合同争议条款的效力有着明确的规定,而协商和调解是解决合同纠纷的首选方式。当这些方式无法解决问题时,诉讼和仲裁则成为了有效的解决途径。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我们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尽可能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和仲裁。同时,签订合同时,也应当注意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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