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6年9月,关某与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徐某将其所有的商品房以55万元出售于关某,房款于协议生效当日一次性付清,协议生效之后3个月内,徐某应协助关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当天,徐某将房产证、土地证
一、一则案例引发的思考(一)案情简介:2013年3月,被告赖某某、张某某夫妻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陈某某提出借款2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月利率为3%,原告陈某某要求两被告提供担保人或财产担保,被告赖某某、张某某夫
【中文关键字】缔约过失责任;独立保函;效力独立性条款【全文】本文拟阐述的作者对于“效力独立性条款”的思考,缘起于作者就《“XX-晋能债权投资计划”保证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保证担保合
【中文摘要】抵押权的顺位及其权利系相对独立的民事权益,可以转让、放弃、变更,且在损害赔偿场合有助于计算不法行为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数额,但不可脱离抵押权而孤立地存在,也不会在抵押权消失时仍然存续。抵押登记
引言最高额抵押,是指在预定的最高限额内,为担保将来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最高额抵押的特点之一,就是在设定抵押时,其所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但在出现一定事由时,最高
笔者作为基层法院的执行员,在所办理的金钱给付类执行案件中,涉及需要执行被执行人房产的案件多达70%以上,而最终被执行人的房产能够真正变现,进而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债权的却寥寥无几。被执行人唯一一处住房,农村小产
原告系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2011年与被告张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付款方式为“首付+按揭贷款”,并在房产管理局备案登记。之后,张某按约支付了房款,原告也交付了房屋,张某已合法占有并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抵押人将抵押给信贷机构的房屋在抵押前或抵押后出租给第三人的情况,这其中涉及到抵押权与租赁权相冲突和对抗的问题,当中不乏抵押人与第三人恶意伪造租赁合同的情形,当面对此问题时,司法实践中如何处
作者|唐青林、李舒、李元元(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来源|法客帝国裁判要旨抵押权是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变卖、拍卖后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非对抵押物的实际占有。在抵押权人未向补偿款给付人主张优先受偿的情况
法规指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