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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老民间借贷案增近六倍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7日浏览量:来源:法制晚报作者:佚名
  法制晚报讯(记者李夏)12月6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法院涉老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涉老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发布。据朝阳法院副院长龙云斌介绍,2016年以来,民间借贷纠纷出现井喷式增长,这一特点在涉老民事案件中表现更为突出。
  
  类型分布
  
  合同纠纷最多侵权纠纷最少
  
  据白皮书介绍,五年来涉老民事案件的类型分布和发案趋势基本相同,即合同纠纷多于家事纠纷,侵权纠纷数量最少。2012年至2016年,朝阳法院共受理涉老合同纠纷案件13941件,占比45.4%,涉老家事纠纷案件9253件,占比30.2%。涉老侵权纠纷案件6862件,占比22.4%。其他为特别程序案件612件,占比2.0%。
  
  涉老合同纠纷案件,主要集中于民间借贷纠纷,其他发案数量较多的案件类型均与房屋的转让、使用有关,从多到少依次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涉老家事纠纷案件,案件类型以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离婚纠纷为主。涉老侵权纠纷案件,涉人身权利的案件略多于涉财产权利的案件。
  
  突出特点
  
  民间借贷纠纷出现井喷式增长
  
  据介绍,目前涉老民事案件家庭内部关于房屋等巨额财产的纷争致家事纠纷涉老案件比重大。2012年至2016年,朝阳法院共受理涉老家事纠纷案件9253件,同期受理的家事纠纷案件总量为31071件,家事纠纷中涉老案件占比达29.8%,远高于侵权纠纷涉老案件18%的占比和合同纠纷涉老案件11%的占比。
  
  另外,2016年以来,由于民间借贷纠纷出现井喷式增长,这一特点在涉老民事案件中表现更为突出。2012年至2015年,朝阳法院受理的涉老民间借贷案件分别为236件、306件、295件、660件,而2016年,这一数据骤然上升至4403件,同比增长5.7倍,占比达到当年涉老合同案件的68%,一跃成为涉老合同案件的主要类型。2017年,随着金融监管的加强,涉老民间借贷案件出现下降,今年前11个月共受理1267件。
  
  2012年至2016年,朝阳法院受理的赡养纠纷仅有402件,占同期涉老民事案件的比例仅为1.3%。尽管数量不多、比例不大、发案平稳,但是赡养纠纷案件则呈现出以下新特点:赡养义务人从推诿赡养责任转变为争夺藏匿老人、老年人诉请精神赡养的案件寥寥、赡养义务人亦为老年人的案件比例达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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