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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典当公司与甲公司、乙公司、赵某典当纠纷调解案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浏览量:来源:大公调解中心作者:佚名

2022年12月,某典当公司与甲公司、乙公司、赵某签订《不动产抵押典当合同》,约定甲公司以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方式向原告典当借款人民币1400万元,同时以其位于常某路的A号、B号、C号三处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并于当月办理相关抵押登记。乙公司、赵某于典当合同签订同日出具《连带保证承诺函》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担保。截至2023年2月,甲公司未依约归还典当借款,某典当公司故提出起诉,请求判令甲公司偿还剩余典当借款,乙公司、赵某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要求对位于常某路的A号、B号、C号三处房地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取得优先受偿权。


调解过程


在正式受理该典当纠纷之后,调解员首先结合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对案情进行简单的梳理,并第一时间与某典当公司、甲公司、乙公司、赵某取得联系。经调解员调查了解发现,赵某系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典当房屋借款的目的是为其上游服务商垫付工程款项,目前还款出现问题是因为工程款还没有结清,上游服务商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故意为之。考虑到甲公司、乙公司、赵某之前的信誉一直相对较好,在征信平台上鲜有诉讼记录,且甲公司、乙公司、赵某均表示可以在2023年7月底前将所欠款项及综合费用还清,调解员决定采取司法确认的模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调解。


据此,调解员在背对背调解中向某典当公司提出了分期还款的调解思路,可是,调解之路并非一路通畅。某典当公司初期并不同意调解员的方案,并表示:“他们拖延还款是故意的,我现在同意了,如果到期还不还款,我们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鉴于此,调解员耐心地做起某典当公司的工作,向其介绍了司法确认的便利,告知其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到期对方未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比于漫长的诉讼流程,进行司法确认不仅不收取诉讼费用,而且还具备申请执行的效力,采取司法确认省钱又高效,对双方均有益处。


经过调解员多次释法析理,某典当公司最终表示愿意放下心结,与对方签署调解协议,并约定甲公司、乙公司、赵某应于2023年7月底前偿清全部剩余欠付款项及综合费用,双方共同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员在后续回访中得知甲公司已将款项结清,某典当公司在甲公司偿清款项后也对抵押房产办理了相应的抵押权解除手续。至此,一件由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引发的典当纠纷在调解期限内得到了妥善解决。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约定:S公司从签署调解协议后三天内还款第一期,四至六月每月还款5万元;七月至十一月,每月底前还款10万元,先本后息直至全部清偿完毕。


经调解,某典当公司与甲公司、乙公司、赵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1、甲公司应于2023年7月9日前向某典当公司支付当金400万元,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某典当公司支付当金1000万元及综合费用142万元,合计1542万元;


2、若甲公司按时足额支付全部款项的,则某典当公司不再追偿律师费和违约金,并应当在甲公司偿清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解除对位于常某路的A号、B号、C号三处房地产的抵押;


3、若甲公司违反本协议未按时足额支付任意一笔款项的,则某典当公司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宣布全部未支付款项立即到期,要求甲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未支付款项,并加付律师费和违约金,同时某典当公司有权就全部未支付款项、律师费、违约金及综合费用申请强制执行;


4、甲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常某路的A号、B号、C号三处房地产的全部价值为本调解协议项下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向某典当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如甲公司违反本协议未按时足额支付任意一笔款项的,某典当公司有权就抵押房产实现抵押权;


5、乙公司、赵某对本调解协议第一至二项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双方当事人以此调解协议共同申请司法确认,本次纠纷调解成功。


案例点评


作为一名商事调解的调解员,应当深刻理解:调解与裁判并非对立,而是可互为促进,共同服务于纠纷解决。调解员应当从案件实际出发,高效稳妥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防止程序空转,避免衍生其他不必要诉讼等。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手段,可以提高司法效率、有效促进纠纷一次性解决。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于诉请金额无异议,唯一的冲突点在于是否能够一次性支付款项,因此我们需要考虑尽可能在付款期限上不断缩小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差距。在调解员的释明下,双方均表示可以分期付款并以司法确认结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综上所述,通过提高调解效率、保障调解质量和增强调解可实施性,让当事人得到更快速、更有效的可执行解决方案,是商事调解中的应有之义,是我们调解员应时刻谨记的内心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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