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小企业越来越多。金融业在控制信贷、紧缩银根方面始终没有缓解,融资难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这就为典当行这个边缘性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得天独厚的机遇。要想抓住这
仓单质押实际上也就是产品质押,不同的是产品质押中的保管人在仓单质押中换成了第三方---仓储公司。其绝当处理与产品绝当有相似之处,我以为从的下一是保证仓单下的货物质量,要达到物有所值。典当行要有专业人员评估
绝当就是自典当期满之日起5日内当户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典当活动行为。亦称死当。一、依法处理绝当品。典当行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受清偿后5日内,当物即为绝当品,绝当品归谁占有?典当行可以继续留置质物。担保法
典当行作为特殊的行业,一般是以民品业务、房产土地业务、股票业及其他业务为主,但就其行业的特殊性而言,这其中又蕴涵着极大的风险和挑战,所以,在争创业绩、提高效益的前提下,控制风险应列为第一要素。专就民品业务来
典当作为一种非正规的金融制度安排,目前仍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人们更多的将目光集中于商业银行、资本市场等现代正规金融制度。然而,不管正式金融制度如何完善,金融机构如何强大,典当业都会长久的存在并发挥其潜在
近日,中国宏观经济走势唱衰言论在国际上频繁出现,更有学者指出中国经济成长正在放缓,影子银行系统风险正在逐步扩大。然则看似花样繁多的金融借贷模式却有其固定的影响因素。据兴业盛世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中国金融借
2013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增强金融支持,促进小微企业不断发展的文件,该文件对于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扩大金融支持范围,给予小微企业更多金融服务和便利提出新的要求,做出了新的规范。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
(一)认识风险提示在典当法律关系中,典当行为确保回收贷款、利息及综合费,在要求当户提供当物外,还要求第三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基于典当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抵质押的情形存在
(一)、认识风险提示典当法律关系中实际存在两个法律关系——借款合同关系和抵质押法律关系,借款合同作为主合同,抵质押借款作为从合同,抵质押权为从权利。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存在截然不同的两种认识:
抵押权的设立。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主债权得以顺利实现,法律并不反对抵押权人就同一抵押物设立多项抵押权,不过,一旦主债权难以实现时,则需要就抵押物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将所得价款进行清偿。如果价款不够清偿全